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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修理安全技术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07月06日

1.车辆修理工除遵守本规程外,还要遵守钳工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2.机动车辆的修理人员,必须了解所修车辆的构造、性能、修理方法及安全要求。
3.工作之前,应清理好现场,检查好工具及起重设备,使其具备安全可靠的工作条件。
4.起重工作时应有专人指挥,拴绳扣应由有经验的工人担任,吊运物件应用绳子拉住,以防摆动,在吊起或顶起的车辆或物件下进行修理时,必须垫好木支撑。
5.在不必吊起的车辆下作业时,车辆应选择平坦地点停放,前后轮必须用三角木塞住,拉紧手刹车,将变速杆置人空档,方可作业。
6.清洗发动机时,必须拆下马达线。以防跳火引起火灾。
7.检查高压线圈火花强度时,不要在机油加注口处掉火,以免曲轴箱内溢出的可燃混合气遇火喷燃伤人。
8.轮胎充气时,必须加牢钢板或链条保险,防止锁圈因轮胎压力增加崩出伤人。
9.汽油中含有铅,不得用口吸取,防止铅中毒。水箱防冻液系一种有剧毒的化学物品、绝对禁止用嘴吸取,操作后洗净双手。
10.为了防止汽车废气中毒,试验和磨合发动机时,应尽量在室外进行。不必须在室内进行时,一定要保持通风良好。
11.车床、刨床、电锯、电气焊及其它专人负责的设备,均由专人负责管理和使用,其它人员不得擅自使用,无操作合格证的人员禁止使用电气焊。
12.使用砂轮或打气泵时,必须遵守有关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规程,不得违章作业和马虎从事。
13.使用电钻时,必须配戴绝缘手套。
14.在拆卸车轮时,必须加用保险千斤和安全马橙,不得随便用其它砖面代替。在安全可靠的情况下,方可进入车底工作。
15.拆装轴承须尽量用紫铜棍,以免损坏轴承。
16.倒车时,指挥人员应站在车身一侧,并有一定的距离,不准在车箱后指挥。
17.两人以上同时工作,要有一人指挥,配合协作,统一行动。
18.拆下来的零、部件,应放置牢固,避免歪滚,发生伤人事故。
19.用铲剔削工件时,应佩带防护眼镜,严防铁屑飞溅伤人。
20.拆下的传动轴等,长园柱件,不可竖立,应平放在座架上。
21.修车时所用的照明,电压应不超过36伏,在潮湿的地方应采用12伏防爆灯。
22.装配时,需拨动飞轮要用撬棍慢慢进行,切勿用手,以防伤手指。
23.严禁用手去检查装在车上的变速器齿轮。
24.装传动轴时,应用座架支牢后进行,不准扛在肩上装配。
25.在对正两个交错孔时,应用专用工具,不许用手指对正。
26.校正点长时间时,要用手摇柄转动发动机不许用手扳动风扇叶,摇车时,人要站立稳妥摇时应由下向上提,不准由上向下压,以防压缩力增大,摇柄回击伤人。
27.当把车辆架起来试验发动机时,如轮子正在转动,不准在汽车下工作和站在车前。
28.未修完的车辆,非检查人员一律不准发动或挪动车。
29.修理人员不准在发动的汽车下面工作,如确实需要时,必须用三角木将车塞牢,拉紧手刹车,放人空档,并指定有经验的人坐入车内,以便必要时采取紧急措施。
30.当自卸车辆的车箱上升或下降时,不得站在或探向车箱下面,如需在升起的车箱下工作时,一定要用木杠将车箱支撑牢固。
31.修完的发动机在起动前,应由主修人员签署转几圈,详细检查一下油路、水路、转动部位有无松动、碰击现象、电火花有无漏电现象。冬季试完车,必须将冷却余水放掉。
32.发动车时,严禁用向化油器阻风门处直接加注油的方法启动车,以防化油器回火引起火灾。面部不得靠近化油器上方,以防回火烧伤。
33.检修转向、制动等安全机构主要部件时,一定要严格把关,按技术要求进行,防止出现机械事故。
34.使用油压千斤顶时,必须按千斤顶技术规程进行。
35.在车下作业时应有垫子并佩戴防护镜。
36.凡需要进行试车必须由持执照者驾驶,试刹车时,必须思想集中,注意车前行人、堆物,并看清车后有无车辆,无驾驶执照的修理人员不得开动任何车辆。
37.车辆进行试车时,严禁带人。驾驶室两旁不准站人,车在没停妥时,严禁上下人。
38.维修车辆需要烧焊动用明火时,事先要采用防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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