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港口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21年04月12日

一、遵守《总则》中的有关规定。

二、在2米及2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帽。

三、在2米或2米以上无防护栏平台、货垛、机械、设备、车厢、

脚手架、屋面、梯子、电柱及建筑物的周边上作业,必须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四、不准在设备运行时进行高空维修保养。

五、不准随意在高处向低处(或低处向高处)抛物。

六、凡患有高血压和恐高症的人员严禁参与高空作业。

七、在进行高空作业过程中,要注意做好防滑工作。

八、在高空进行维修作业时,要切实做好防止工具、机件下落措施。

九、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在相关设施上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或

警戒设施。

十、不准擅自单独一人进行高空作业。

十一、严禁在恶劣的天气下进行高空作业。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