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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化学危险品对人体危害的途径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12月23日

  在化学事故中,化学毒物经大量排放或泄漏后污染空气、水、地面、土壤或食物,可经呼吸道、消化道和皮肤或黏膜进入人体;一部分中毒是由毒物通过创口直接吸入血管中,引起严重中毒或死亡。另外,一些有毒的化学危险品可以直接伤害眼睛,燃烧爆炸引起人员损伤等。

  (一)、经呼吸道、肺吸入中毒呼吸道、肺吸入是化学泄漏事故引起中毒最危险、最常见、最主要的途径。凡是有毒气体、液体蒸气、化学品燃烧产生的有毒气体以及工业生产中意外释放有毒化学成分的烟、雾、粉尘等均可经呼吸道进入人体内。人的呼吸系统从鼻到肺泡都具有相当大的吸收能力,尤其肺泡的吸收能力最强。由于人体肺泡总面积大,约为55--120平方米,肺泡壁薄,壁上有丰富的毛细血管,毒物一旦进入肺脏,很快就通过肺泡壁进入血液循环而被送至全身。毒物在空气中的浓度影响呼吸道吸入中毒的最重要的因素,空气中毒物浓度越高,呼吸的量越大,吸收越多,中毒越重。有毒气体的泄漏,往往在短时间大范围形成高浓度毒物环境,其中的人员因为吸入的量多,在极端的时间内造成严重伤害,有时仅一次所吸进的毒气就会造成肺水肿、失去知觉甚至死亡。水容性气体和蒸汽如氨等可直接引起上呼吸道损伤,而不溶于水的气体或蒸气如少量的盐酸也会损伤肺内组织、刺激气管、支气管和肺泡,造成水肿而使呼吸道损伤,有毒气体也可经呼吸道损伤处入血。

(二)、通过皮肤吸收中毒在化学事故中,通过皮肤吸收引起中毒的情况也比较常见。化学毒物可通过表皮、毛孔、汗腺等管道渗透进入人体。一些脂溶性毒物经过表皮吸收后,还需要有一定的水溶性才能进一步扩散和吸收。如沙林、苯、有机磷农药、绿化烃等神经毒害物,可经过皮肤毒害人的神经系统。经皮肤中毒的过程不比呼吸中毒那么快,但严重时可使人失去知觉。无法呼吸甚至死亡。腐蚀性化学危险品(如强酸)喷溅到人体皮肤上,会引起皮肤的腐蚀性灼伤,其灼伤程度及引起的危险一般与化学品浓度以及与皮肤接触的时间长短有关。有些化学品(如石油液化气的液体)虽然不具有腐蚀性,但若接触人体会迅速汽化而急剧吸热,使人体皮肤产生冻伤,即冷灼伤。

(三)、消化道吸收中毒化学事故发生后,如果处置不当,消洗不彻底,致使有毒物质扩散,污染空气和水源或者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致使有毒物质直接污染水源或食物(如粮食、蔬菜、水果等),当使用被毒物污染的食物和水时便会通过消化道吸收引起中毒。这种中毒方式在化学事故现场一般是不多见的,也是完全可避免的。

(四)、眼睛灼伤大多数有毒有害化学物品接触眼睛,一般都会对眼睛造成伤害,引起眼睛发痒、流泪、发言疼痛,有灼伤感,甚至引起视力模糊或失明。

(五)、燃烧爆炸引起伤害很多有毒有害化学物品都有可燃可爆性,如石油液化气、氨气等,在燃烧或爆炸的过程中可直接造成人体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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