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次
前言
1 适用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定义
4 分类与命名
5 要求
6 试验方法
7 检验规则
8 标志 、包装、运输和贮存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障污染治理设施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旋转式滗水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水污染治理委员会)、江苏亚太泵业有限公
司、江苏天雨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商城开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 年7 月28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6 年9 月15 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代替《旋转式滗水器》(HBC 26-2004)。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磷肥工业企业水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磷肥工业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对磷肥工业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只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