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断开和能量释放 isolation and energy dissipation
断开和能量释放的程序包括下列四个步骤:
a)断开机器(或机械的指定零部件)与所有能源的连系(连接);
b)锁定(或固定)于“断开”位置,必要时(如在大型机械或设施中)将所有断开装置均锁定于“断开”位置。
c)释放或限制能引起危险的任何积存能量;
注:能量可能储存于:
——因惯性而继续运转的机械零部件中;
——易因重力而运动的机械零部件中;
——电容器、蓄能器中;
——受压流体中;
——弹簧中。
d)验证采用上述a)、b)、c)安全工作程序措施的效果。
4一般要求
4.1断开和能量释放
机器应具有用于断开和能量释放的装置(见第5章),尤其是在对机器进行大修、带电作业和拆除时更需具有断开和能量释放装置(见GB/T 15706.2-1995和6.2.2)。
4.2防止意外(非预期)启动的其他措施
在不宜使用断开和能量释放方式的场合(如频繁发生短时间的涉入危险区),设计者应根据风险评价结果(见GB/T 16856)提供其他措施来防止意外启动。信号和/或警告等附加措施是适宜的,见附录B。
注1:附录A中给出了在危险区内需要人员进行作业的例子。
注2:根据GB/T15706.1-1995的5.7.1,设计者应为操作者尽可能完整地确定机器的不同操作模式和人员处在危险区时的需要,提供适宜的安全措施。这些措施应阻止由于机器使用中的技术难度而导致的操作者采用危险操作模式和危险的干预技术(见GB/T15706.1-1995的3.12)。
5断开和能量释放装置
5.1断开动力源的装置
5.1.1断开装置应:
——确保可靠的断开(不相连,分离);
——手动操纵器和断开元件之间具有可靠的机械连接件;
——与手动操纵器的每个位置相对应的断开装置的状态,都应有清晰的识别标识。
注1:对于电气设备,符合GB5226.1-2002的5.3款的动力源的断开装置满足本要求。
注2:电源插头及插座系统,或者与其相当的气动的、液压的或者机械的装置,都是断开装置的实例,在动力回路中采用这种装置能达到可见而牢靠的断开。对电源插头组合,见GB 5226.1-2002的5.3.2中的d)。
注3:对于液压和气动设备,动力源的断开装置应易于切断液压源或气动源的供给,且释放已加载的压力。
5.1.2 断开装置的位置和数目取决于机器的构造、人员是否进入危险区的要求和风险评价的结果。必须明确标出控制机器或机器某部分断开的每一个断开装置和每个断开装置所控制的对象。(必须时采用永久标志)。
注:对于机械的电气设备,见GB 5226.1-2002的5.4。
5.1.3在断开机器动力源期间,某些回路必须保持与动力源正常连接以便夹持工件、保存信息或提供局部照明时,应采取特殊措施确保操作者的安全。
注:特殊措施可以是只有用钥匙或专用工具才能打开的罩壳、警告牌和/或报警灯等。
5.2锁定(固定)装置
断开装置应能够被锁定或者以其他方式被固定在断开位置。
注:当使用插头/插座组合且人在危险区内可以直接控制插头时,可以不需要锁定装置。
锁定装置包括:
——一个或多个挂锁构成的装置;
——活板门键联锁装置,这类装置之一是与锁定装置的手动控制(制动器)相匹配的。
——可锁的箱或罩。
断开装置重新接通不会给人带来危险时,不需要锁定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