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熔剂石灰岩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报告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11月11日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1〕104号,以下简称《通知》)(附件1)要求,进一步加强我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紧迫感
        1.推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
        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精神,不断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促进非煤矿山企业真正建立起以风险控制为核心,全员参与、过程控制和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模式的有效途径。各市安监局、各非煤矿山企业和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 认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标准化建设的工作力度。 二、明确目标,扎实推进我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总体思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本着规范工作、全面推进的原则,健全完善标准化建设评审标准体系、评审组织体系和奖励约束体系;推进非煤矿山本质安全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有效消除事故隐患,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3.工作目标。2011 年底前,大中型金属非金属矿山、三等以上尾矿库(含)、30%以上已 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金属非金属矿山30%的三等以下尾矿库(不含)达到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2012年底前,70%以上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小型非煤矿山和三等以下尾矿 库达到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2013年底前,所有非煤矿山达到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40%的大中型非煤矿山达到二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2015年底前,80%的大中型非煤矿山达到二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
        4.建立惩处机制。新许可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的非煤矿山企业,从颁发许可证之日起,6 个月内必须建立并运行标准化体系,10 个月内应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化等级。按照工作目标,各市每年要组织一次专项检查,对未按规定要求达标的企业一律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限期 整改达标。对在 2013 年底前未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化等级的非煤矿山,要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限期达标;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要提请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三、严格评审工作,规范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的评审程序
        5.健全完善评审组织体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负责非煤矿山一级标准化和海洋石油天然气生产单位标准化评审组织工作;省安监局负责非煤矿山二级标准化评审组织工作,确定全 省二级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及二、三级标准化评审单位。经研究,确定山西省安全技术检测检验所为我省非煤矿山标准化二级评审组织单位,负责组织我省非煤矿山二级标准化评审组织工作。申报一级非煤矿山标准化的企业,先将申报材料报省安监局初审后,再报国家安监总局 评审;申请二级非煤矿山标准化的企业,根据自评等级,向省安监局提出书面评审申请,批 转到山西省安全技术检测检验所进入评审程序。
        各市安监局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非煤矿山三级标准化评审组织工作,确定三级标准 化评审组织单位,报省安监局备案;并可根据工作实际和需要向省安监局推荐三级标准化评 审单位。
        评审组织单位的管理、应当具备的条件、单位职责、工作程序,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监 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2011〕190 号)(附件 2)执行。
        6.健全完善评审体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确定非煤矿山一级标准化和海洋石油天然气 生产单位标准化评审单位;省安监局确定山西兴新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中心、太原矿山设计院、大同恒安安全评价有限责任公司、临汾天平安全技术评价有限公司、忻州市安科注册安全工 程师事务事、运城市安运安全技术评价有限公司、晋城泽泰安全评价中心、太原宏宇煤炭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山西智德安全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山西省冶金设计院、山西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山西亚能安全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山西安达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忻州市新和安全评价有限责任公司、中钢集团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石家庄设计院、中环冶金总公司、北京达飞安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北京中矿基业安全防范技术有限公司为非煤矿山二级标准化评审单位,可在我省从事非煤矿山二、三级标准化评审工作;确定山西享瑞建筑设 计研究院,晋城中联翔矿山设计服务有限公司为非煤矿山三级标准化评审单位,可在我省从事非煤矿山三级标准化评审工作。评审单位和评审人员的管理、应当具备的条件、职责、工 作程序,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7.规范评审组织申报。各市局、各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要严格执行《通知》要求, 按照非煤矿山自评、评审组织单位组织评审、安全监管部门审核公告的程序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审定级。各评审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2011〕177号)(附件 3),依法独立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
        8.严格标准化准入。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在非煤矿山标准化审核、评审中,要认真 贯彻落实《山西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基本要求》(附件 4)的有关内容,符合条件的,方可进入标准化评审程序。
        四、工作要求
        9.加强指导,分类推进。各市安监局、各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和非煤矿山企业,要严格执行新办法、新标准。对目前按原五级标准已经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尚未评定等级的,要求在 1 个月内完成评定工作。其它企业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及工作目标限期完成标准 化建设工作任务。已经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三、四、五级证书的企业,要持续巩固、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水平,有效期满后按《通知》要求重新评审定级。在统计上报标准化企业创建数量时,原三级标准化企业对应《通知》二级标准化企业,原四、五级标准化企业对应《通知》三级标准化企业。
        10.统筹规划,加快推进。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在认真总结标准化建设工作经验的基础 上,根据我省标准化建设的总体目标,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各年度工作具体目标,加快标准化工作进度,保质、保量,全面完成我省标准化各项工作任务。
        11.典型示范,务求实效。要积极开展标准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各级安监部门要结合 本地区非煤矿山企业的特点,树立和培养一批管理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装备设施可靠、生产工艺先进、管理方法科学、生产秩序规范、员工素质过硬的标准化示范企业,以点带面, 全面推进。
        12.加强培训,严格监管。要加强对安全监管部门、非煤矿山、评审单位及相关人员业务能力培训,掌握新颁布实施HS管理体系分级及评分办法、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强化对非煤矿山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指导。对于不按规定开展标准化建设的,要运用法律、经济、 行政的手段督促其尽快启动实施。
        13.按期公告,及时报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获级企业,由认定其等级的安全监
        管部门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告,公告期为 7 日。公告期间有投诉意见的,相关部门应当 组织核查。依据核查意见确定是否核发标准化等级证书和牌匾,并将核查意见告知企业及投
        诉方。各市安监局要建立工作情况报送制度,加强安全标准化信息交流,及时向省安监局监
        管一处报送非煤矿山标准化建设进展情况和已经取得标准化相应等级的企业名单。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不得在标准化创建工作中收取费用。
       
       
        附件: 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的通知
        4.山西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基本要求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