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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装置2#焦炭塔顶部急冷油东分支进料线着火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3月03日

一、事故经过
2002年4月6日,联合装置延迟焦化装置1#、3#焦炭塔生焦完成,9:50分焦炭塔42米平台岗位操作工徐××、张××便开始进行除焦前的准备工作,徐××首先启动2#行车并将其移至北端的4#焦炭塔处,随后又启动1#行车准备将其移至3#焦炭塔。在1#行车从南往北的移动过程中,行车上的高压除焦水短管将2#焦炭塔顶部Φ20mm的急冷油东分支进料线拉断,360℃的急冷油和410℃的瓦斯油气随即喷出自燃着火。10时01分,消防队接到火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展开扑救工作,生产车间也同时采取切断2#塔进料、通入蒸汽等处理措施。由于我公司现有消防车无法将灭火泡沫打到42米以上的着火点,没有组织起及时有效的灭火战斗。所以,直到10时30分左右才将明火扑灭。
二、事故原因
1、操作人员在启动行车前,没有对高压水管进行认真的检查和调整。行车移动过程中,也没有安排人员在外面进行观察和监护,致使高压水管挂到急冷油管线上将其拉断,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焦炭塔42米顶部的急冷油线在去年春季检修时,由西侧的一个入口改为东、西、南、北四个入口,东侧的入口线暴露在行车的行驶范围内,极易被移动的高压水管损伤;行车操作控制按钮设置在室内,观察视野受到限制,不利于全面准确的观察行车的移动情况。设备存在设计缺陷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
3、联合装置车间对直接作业环节的监督管理措施没有得到全面落实,部分职工的安全意识淡薄,岗位操作规程内容不完善,没有起到规范管理作用,也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三、经验教训和防范措施
1、今后,无论是生产操作人员,还是施工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必须对操作对象或施工对象进行认真的检查确认,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重大危险场所的作业应实行安全监护制度。
2、技术改造项目在设计实施前,应充分征求意见,不断完善设计,避免设计缺陷。部门、车间在实施过程中,应加强技术、安全和质量监察,发现问题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主管部门提出,并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最终完成整改。
3、基层车间应确实加强对直接作业环节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对焦炭塔这些偏远岗位的监督管理和安全教育,完善作业场所的安全操作规程,规范、约束和指导岗位工人的安全操作。
4、高处灭火是石化企业面临的一个难题,针对这次灭火暴露出的问题,消防队应加强高处灭火的训练,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存在的问题,增强高处设备的消防灭火能力,保证及时扑灭高处设备发生的火灾。
5、针对老装置高空部位消防竖管少的现状,安全环保处将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论证,制定计划,尽快补充完善。消防队要加强对消防竖管等消防设施的检查,搞好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各基层单位对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提出维修更新计划,保证消防设施灵活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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