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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排风量不够高温致粉尘云爆炸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9月26日

事故经过:

2016年4月1日,广东省江门市安诺炊具制造有限公司(一下简称安诺特公司)发生铝粉尘爆炸事故,造成5人受伤。事发当日,共有12人在围闭的生产车间内工作。工作过程中,有人发现热喷涂A生产线抽尘管道有烟冒出,马上告诉该工序组长。组长指令一名控制员紧急关停A生产线,自己则爬到除尘管道上面检查。正在检查过程中,A生产线喷涂房突然爆燃,热浪向上及向外冲出,导致喷涂房倒塌,5名员工被热浪灼伤,部分设备、设施损坏。

原因分析:

直接原因:除尘管道改造后排风量不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铝粉在管道T形口处积聚。电弧喷涂工艺产生的高温铝粉在除尘管道内形成粉尘云。管道T形口处热铝粉尘积聚一定量后温度继续升高,达到粉尘云的引燃温度,引发除尘管道内粉尘云爆燃。爆炸产生的高温气体经除尘管道从各吸尘口喷出,导致5名员工直接受到热浪冲击,造成皮肤表面灼伤。

间接原因:安诺特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安诺特公司在未完全掌握新工艺和相关材料的安全技术特性的情况下,对铝粉尘爆炸危险未充分辨识,擅自改造工艺。在工艺改造时,将A生产线除尘系统风管接入E生产线除尘系统风管,A生产线与E生产线除尘系统风管,A生产线与E生产线共用1套除尘系统,一台风机承担2条喷涂生产线的排风量,与原抽风除尘涉及方案的1条生产线单独使用1套除尘系统的要求不相符,造成除尘风管风速达不到原设计要求,且排风管支管与主管的夹角为90度,不符合《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的相关要求。安诺特公司主要负责人未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通报新工艺试生产时发现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情况下,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及时停止试生产。

防范措施:

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类粉尘爆炸危险企业必须坚决贯彻落实《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对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建立健全粉尘防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防护制度,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自查自改,确保生产安全。加大政府安全监管力度。各街道、各部门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增强安全发展意识,坚决履行“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监管和执法,知道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持续深化粉尘防爆专项整治。要全面排查粉尘涉爆企业底数,做到一企一档,建立台账,跟踪落实,消除安全隐患。对改变工艺,没有进行安全技术论证的企业要逐一排查,督促停产整顿,未落实工艺改造安全技术论证前不得复产。对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措施不落实。除尘系统不符合要求或个体防护措施不完善的,要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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