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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市区沙市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6•29”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9月02日

2017年6月29日9时10分,湖北润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沙市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学生公寓(4#、5#)艺术报告厅项目施工现场发生一起致1人死亡的高处坠落事故,直接经济损失95万元。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湖北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54号)和荆政办发〔2007〕37号文件规定,7月1日,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安监局牵头,市监察局、市总工会、市公安局、市建管局及沙市区政府组成的“6•29”事故调查组,邀请市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深入事故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查阅资料、询问有关人员,经综合分析和专家论证,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并提出了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及事故防范措施和整改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1、委托代建单位。荆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建管中心”)。该单位为荆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二级事业法人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政府投资工程的建设和管理,住所:荆州市北京西路307号,法定代表人:王海波,经费来源:非财政补助,开办资金:50万元,举办单位:荆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21000691799738H,登记机关:荆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有效期自2016年3月2日至2021年3月2日。2016年8月,该单位受荆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作为湖北省沙市中学新校区学生公寓(4#、5#)、艺术报告厅建设项目的代建单位,确定该建设项目现场管理负责人为刘敏。

2、施工单位。湖北润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科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荆州市航空路2号,法定代表人:徐伟,注册资本:伍仟伍佰捌拾万圆整,成立日期:2008年6月30日,营业期限:长期,经营范围:水利水电工程、建筑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市政园林工程、配套陈设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及暖通工程、环境园林工程、防水节能保温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智能安防工程设计及施工;水电安装、门窗制作及安装;建材销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000676469239Y,登记机关:荆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更新登记日:2016年9月6日。该单位最近于2015年2月15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鄂)JZ安许证字【2009】004925-3/4,有效期:2015年2月15日至2018年2月15日,发证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3月10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润科公司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对该单位明确资质类别及等级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资质有效期至2021年1月6日。2016年9月30日润科公司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获得湖北省沙市中学新校区学生公寓(4#、5#)、艺术报告厅建设项目,2017年1月26日成立工程项目部,任命黄建羽为该项目经理,资质: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类,证号:鄂2421131325591。

3、监理单位。湖北楚元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荆州市北京西路307号,法定代表人:卢其雄,注册资本:壹仟万圆整,成立日期:2001年9月28日,营业期限:长期,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公路、水利水电、林业及生态、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可承担各类工程的招标代理业务(有效期至2019年1月20日止);建设工程前期的咨询、组织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的编制或组织评估等;建设工程准备和设计阶段的管理;工程建设实施、竣工和质量期阶段的管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000178980122H,登记机关:荆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更新登记日:2016年4月5日。该单位2016年10月10日任命刘本辉为湖北省沙市中学新校区学生公寓(4#、5#)、艺术报告厅建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号:42005008。

(二)项目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为湖北省沙市中学新校区学生公寓(4#、5#)、艺术报告厅建设项目,该项目是湖北省沙市中学新校区项目二期分项目。该项目建设地位于荆州市沙北新区东岳路、徐桥路、工农路交汇处。项目总建筑面积12826.11平方米,工程包括艺术报告厅网架结构2层,建筑面积3624.27平米,4#学生公寓和5#学生公寓为框架结构6层,建筑面积均为4600.92平米。建筑物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耐火等级为二级,使用年限为50年,屋面防水等级为二级,抗震烈度为六度。项目由荆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投资,总投资额3547万元,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三)项目前期工作情况。

2016年8月5日,荆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达荆发改审批【2016】129号文件,对湖北省沙市中学新校区学生公寓(4#、5#)、艺术报告厅建设项目予以核准调增项目确认。

2014年3月26日,荆州市城乡规划局核发湖北省沙市中学新校区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鄂规用地421001201300048号),确定用地面积为159111.58平方米(含代征道路面积12437.87平方米)。

2014年7月2日,荆州市城乡规划局核发湖北省沙市中学新校区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鄂规工程421001201400003号),确定建设规模为74082.17平方米。

2014年2月20日,该项目取得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编号为:H-420501-FKG02-140220-17006-0048-A。

2014年8月29日,荆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核发湖北省沙市中学新校区项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荆公消审字(2014)第0207号)。

2017年1月23日,荆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局为湖北省沙市中学新校区学生公寓(4#、5#)、艺术报告厅项目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4210011610140104-SX-011)。

(四)事发现场情况。

事发时4#、5#学生公寓已基本施工完毕,外墙石材已基本安装完成,外脚手架、机械设备已拆除,室内装修基本完成,处于移交验收阶段。事发高处坠落处为5#楼5层室外钢筋混凝土内天沟,轴线中到天沟的边宽为1米,高0.4米,事故坠落具体地面位于5#楼地面4轴-5轴间。

(五)当天天气情况。

2017年6月29日,室外最高温度30℃,最低温度25℃,晴,风力:无持续风向,风力微风,视线良好。

(六)死者情况。

唐长合,男,57岁,四川省武胜县金光乡天台村3组人,身份证号512928196009145519,系润科公司项目部临时雇佣人员。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7年6月29日9时10分,湖北省沙市中学新校区学生公寓(4#、5#)艺术报告厅项目施工进行收尾清扫作业,润科公司项目部安排人员对即将移交验收学生公寓5#楼进行清扫,在对5#楼五层楼面清扫过程中,润科公司项目部临时雇佣作业人员唐长合自行翻越窗户到5#楼五层室外天沟处进行垃圾清扫时,不慎跌至5#楼地面4轴-5轴间处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情况。

事发后,润科公司项目部施工员张绪华现场立即向项目部经理黄建羽报告,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在急救车赶到将唐长合送至荆州市第二医院后抢救至当天17时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润科公司项目部成立了事故处理小组并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向荆州市建管局及沙市区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同时开展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沙市区相关部门及关沮镇委、镇政府相关人员赶到事故现场协助开展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各方妥善安抚死者家属,稳定家属情绪,配合处置善后事宜,至6月30日,死者遗体火化、安葬,善后处置工作基本结束,整个处理过程平稳有序,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三、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 事故原因。

1、 直接原因。

事故死者唐长合未按作业规定自行翻越窗户到5#楼五层室外天沟处进行垃圾清扫作业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管理原因。

(1)润科公司作为项目施工单位,现场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欠缺。公司缺乏对临时雇佣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管理和作业安全培训,导致作业人员缺少最基本自身安全防护意识。

(2)楚元公司作为项目监理方,对项目收尾清理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不重视,对存在的无临边防护的高处作业未能及时下达书面的停工要求和报告。

(3)建管中心作为项目委托代建单位,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到位。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各分包单位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够,未认真落实施工单位对临时雇佣作业人员安全管理。

(二)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湖北润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6•29”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一)免于追究责任人员

唐长合,男,润科公司项目部临时雇佣工,安全意识淡薄,缺少最基本的安全作业技能和自身安全防护意识,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因其在事故中死亡免予追究责任。

(二)建议追究事故单位责任人员。

1、刘敏,男,湖北省沙市中学新校区学生公寓(4#、5#)、艺术报告厅建设项目代建方管理负责人,没有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未依法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督促消除生产安全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2、黄建羽,男,作为湖北省沙市中学新校区学生公寓(4#、5#)、艺术报告厅建设项目施工方项目部经理,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对临时雇佣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和技术教育不够,导致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3、刘本辉,男,作为湖北省沙市中学新校区学生公寓(4#、5#)、艺术报告厅建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责成荆州市安监局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刘敏、黄建羽、刘本辉依法处理。责成建管中心、润科公司、楚元公司依据本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给予上述人员相应的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在收到本报告之后10日内作出并报荆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五、事故责任单位处理建议。

润科公司缺乏对劳务人员特别是临时雇佣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管理和施工作业安全技能培训,致使工人缺少最基本的现场作业技能和自身安全防护意识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责成荆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润科公司依法处理。

楚元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未督促分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项目施工过程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流于形式导致由该单位监理的项目多次出现生产安全事故。责成荆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楚元公司依法处理。

六、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

近年来沙市区抓住机遇,加快城市建设,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改善了人民群众的工作、生产、生活条件。但该起事故发生,也暴露出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方面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安全隐患和生产安全薄弱环节,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促进建筑建设安全健康发展,提出如下措施建议:

(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

沙市区要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充分认识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安全与速度、安全与效率、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始终坚持把安全放在第一的位置、始终把握安全发展前提,以人为本,绝不

(二)切实落实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沙市区要进一步强化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

建管中心要切实强化安全责任,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各分包单位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润科公司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各级各类人员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加强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管。要加大对现场临时雇佣作业人员的管控力度,加大对被临时雇佣作业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楚元公司要严格履行现场安全监理职责,从建筑领域多次生产安全事故中吸取教训,按需配备足够的、具有相应从业资格的监理人员,特别是对项目收尾清理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进一步强化监理。

(三)切实落实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沙市区政府及有关必威体育官方网站 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要加强对企业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根据监管工程面积,合理确定监管人员数量。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尽快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体系,制定更加有针对性的防范事故的制度,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四)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沙市区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对建筑从业人员和安全监管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扎实提高建筑从业人员和安全监管人员的安全意识;要针对建筑施工人员流动性大的特点,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教育培训,落实“三级安全教育”,注重岗前安全培训,做好施工过程安全交底,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要重点加强对设备安装、高空作业、脚手架以及现场监理、安全员等关键设备设施、岗位和人员的监督检查,严格实行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上岗制度。

(五)强化监督管理,落实监管责任。

关沮镇委、镇政府应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加强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指导督促检查,认真履行职责,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落实对所辖范围内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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