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熄焦池坠落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10月21日

 2011年8月27日,炼焦车间发生一起熄焦池坠落事故,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经过

    8月27日上午,生产甲工段工段长刘振河奉车间主任之命安排甲工段班长王永刚,员工张英辉、张振春、王庆军清理熄焦泵。清理时人员顺梯子下到熄焦池内,站在梯子上,用消防水枪对熄焦泵进行冲洗,王永刚、张振春、张英辉三人轮流下去清理。在清理过程中,清理人员未系安全带,也未采取及其它有效安全措施。11:30左右,王永刚准备第四次下去清理。王永刚一手扶梯子一手抓住护栏,下梯子时梯子不稳失去重心,护栏受力增大,由于护栏腐蚀严重,无法承受王永刚身体重量而断裂,王永刚掉入熄焦池内。张英辉等人迅速救援,用消防水带将王永刚从熄焦池中救出,并通知调度室报告公司领导,公司领导迅速安排车辆将王永刚送往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救治。

    二、原因分析

    1、王永刚安全意识淡薄未系安全带也未采取其它安全措施,就贸然进入熄焦池作业,是发生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炼焦车间计划在8月27日检修,检修内容其中有清理熄焦池作业,车间领导缺乏安全意识,未制定检修方案,在安排清理熄焦池时未进行危险危害因素分析,未办理任何危险作业票证,未落实必要的安全措施,是发生本次事故的间接原因。

    3、 8月8号安监部下发《关于开展安全防护栏、安全平台、爬梯专项安全检查的通知》,炼焦车间在安全防护栏、安全平台、爬梯专项安全检查的过程中漏掉熄焦池护栏的检查及整改,是导致本次事故发生的另一个原因。

    三、责任划分

    本次事故是由于车间领导和员工安全意识淡薄,领导违规指挥,员工违章作业而导致的责任事故,事故导致王永刚全身大面积烫伤事故,根据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中的规定,本次事故属于重伤事故,等级为重大事故。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处理如下:

    一、甲工段班长王永刚安全意识淡薄,违章进入熄焦池作业,导致事故发生,对本次事故负有主要责任,鉴于本人在事故中已造成全身烫伤,属于重伤,免于处罚。

    二、生产甲工段工段长刘振河作为现场负责人,未办理任何作业证票,未进行危险危害因素分析,未落实任何安全措施,违章指挥本次作业,对本次事故的发生负有次要责任,给予100元的经济处罚。

    三、安全员张庆江车间安全教育工作不到位,未监督落实本次作业安全措施,对本次事故的发生,负有安全管理责任,给予100元的经济处罚。

    四、车间主任陈钦政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未主持制定检修方案、进行危险危害因素分析,未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盲目安排本次作业,对本次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和管理责任,给予1000元的经济处罚。

    五、炼焦车间在本次熄焦池清理作业中,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消防器材,根据公司《消防管理制度》中的规定,对炼焦车间罚款100元。

    四、整改措施

    1、车间领导应加大安全管理工作的力度,设备检修要制定检修方案,一般检修要按照规定办理各种票证进行危险危害因素分析,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证检修工作安全无事故。

    2、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养员工良好的安全意识。员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3、各车间及每位员工,要以本次事故为戒,认真学习公司《安全技术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相关内容,养成按照规程操作的安全习惯,防止其他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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