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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池州华翔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4•7”触电事故调查报告

  
评论: 更新日期:2023年11月04日

2022年4月7日6时30分左右,池州华翔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庐江县柯坦镇叶桥村塘树村民组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19]96号)等规定,庐江县应急管理局牵头成立了庐江县池州华翔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4•7”触电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以庐江县应急管理局为组长单位,县公安局、县发改委、县总工会、柯坦镇政府为成员单位,同时,邀请县检察院派员参加,并聘请了电力等方面的专家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技术鉴定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现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22年3月27日,安徽省庐江县柯坦金果园经济作物种植中心(以下简称金果园中心)投资人叶**因果园生产需要及家庭用电电压偏低,与池州华翔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池州华翔公司)庐江县项目负责人朱**签订协议,约定采用4*70mm2集束铝导线,按原线路走向同杆架设5档400V线路(约350m),包括更换离果园附近约300m处两根电杆间弧垂过大的约50m四根电线和架设一条至叶林中果园约300m的民用电气线路。协议价格6000元,未约定施工日期,只约定2022年4月15日前施工结束。

2022年4月7日,该项目动工。事故发生时,池州华翔公司庐江项目部班组在进行架线作业。

(二)相关单位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金果园中心[①],成立于2009年6月3日,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投资人叶**。

2.施工单位:池州华翔公司[②],成立于2012年3月9日,住所安徽省池州市***,法定代表人钱**,注册资本**,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资质;持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③]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④]。

2022年2月10日,池州华翔公司成立了池州华翔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庐江县项目部(以下简称华翔庐江项目部),负责庐江县境内项目的一切事务,项目负责人朱**,项目经理朱**,项目安全员王**。

3.管理单位:国网庐江县供电公司乐桥中心供电所(以下简称乐桥供电所),县供电公司下属单位,负责对乐桥镇、柯坦镇10KV及以下配电线路进行运维管理。

(三)事故现场情况

1.10KV葛庙112线变压器下端线路现状

经柯坦镇叶桥村塘树村民组支路T字路口往西约30m处路边的10KV葛庙112线塘树台区100KVA变压器至事故处共立有8根电杆,杆上供电线路采用TN-C系统(三相四线制),末端两根电杆为拟更换线路区域长度约50m,杆上四根线,其中两侧均为裸铝导线,电线线径约为50mm2。根据规范判断,面向负荷从左侧起,电线排列相序应为L1、N、L2、L3,两侧裸铝线应为相线。

2.10KV葛庙112线变压器系统现状

事故路段用电线路的变压器下方设置低压配电箱,配电箱内部设置3个负荷开关分别控制3个分支控制线路,其中开关1负责村民组居民用电至末端线杆处线路开关保护,另外开关2、3负责其他用电区的用电线路开关保护。事发当日,华翔庐江项目部班组长唐志文关闭控制箱内中间开关,在张伟强触电后,最左侧开关保护跳闸。此时,控制箱内最左侧和中间开关均为断开状态。

3.事故当天施工任务

4月7日7点前,华翔庐江项目部班组计划进行金果园中心线路改造,但未向乐桥供电所报备该施工任务;7点后,计划进行县供电公司委托的变压器安装。

图1 现场变配电线路示意图

(四)相关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金果园中心。该企业未向乐桥供电所申请线路改造,直接与池州华翔公司私下约定相关线路改造。

池州华翔公司。该公司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但未按规定开展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未按规定向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存在漏洞,未安排监护人现场监护。

乐桥供电所。该所执行县供电公司制定的《配电线路运维管理工作办法》,负责所辖10KV及以下配电设备巡视维护、测量、操作、现场许可、缺陷管理、验收等运维及配电网设备的故障抢修、检修等工作。但对管辖区域内的配电设备运维巡视不到位,未及时发现池州华翔公司私自承揽工程引起的配电设备状态异常问题。

(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

1.池州华翔公司。未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2.县发改委。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领导组和分管负责人担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组,适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形势,及时传达省市县安全生产文件精神,督促相关企业按照文件精神执行到位,并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油气长输管道、电力设施和粮食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betway必威官方网站 宣传,同时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监管,适时进行督查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3.柯坦镇政府。成立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了柯坦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并组织镇村干部学习习近平对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播放安全生产教育警示片。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镇领导干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共成立检查组150个,督导检查次数207次,检查单位718个,督导问题436个,均已全部完成整改。

4.县供电公司。制定了《国网庐江县供电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领导组和分管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工作组,按照专项部署、排查整治、集中攻坚、巩固提升四个阶段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聚焦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重点隐患和主要矛盾,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共排查上报各类问题隐患245项,截至目前整治完成率为98.4%。

二、事故发生经过、报告及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2年4月7日6时15分左右,根据华翔庐江项目部负责人朱**的安排,班组负责人唐**带领张**、邛莫**、潘**、杨**、贾**、孙**、吉**7名作业人员到柯坦镇叶桥村塘树村民组进行金果园中心线路架设及县供电公司变压器安装等施工。唐**安排班组人员先进行金果园中心线路架设,班组人员随即进行准备作业。工作安排好后,唐**到附件塘树台区10KV葛庙112线控制箱,撬开控制箱上的锁,对中间一个断路器进行断电,并到附近住户一电表箱目视电表箱指示灯进行验电后,通知邛莫**攀爬至电杆上部剪断安装在电杆上拟更换的电线。6时20分左右,邛莫**双手持老虎钳爬上约7m的电杆,将前端四根220V/380V架空电力线路电线直接剪断,电线垂落至地面。6时30分左右,经过此处的张**见电线落地挡住道路,在用手准备将电线重新放置到路边花坛时不慎触电,倒在花坛旁。

(二)应急救援情况

事故发生后,现场作业人员边拨打120急救电话边进行施救,唐**、潘**、杨**3人对张**进行心肺复苏。7点30分左右,120急救车赶到现场,张**经120医生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报告情况

4月7日8时39分,接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转来的事故信息后,县应急管理局立即将该事故信息上报合肥市应急管理局和县人民政府,并在第一时间会同相关单位赶赴现场进行查勘和善后处理工作。

图2 事故现场示意图

图3 事故现场照片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一)死亡人员情况

张**,男,汉族,*岁,庐江县庐城镇人,池州华翔公司员工。

(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1986)等标准和规定统计,核定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90万元。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直接原因

唐**在执行停电作业过程中,未明确停电线路是否属于施工线路[⑤]的情况下,采取目视观察附近住户电表箱的方式进行验电后[⑥],安排邛莫**剪断电线;邛莫**在未验电[⑦]的情况下直接剪断电杆前端电线[⑧],电线落地前后未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⑨],经过此处的张**在收拾掉落在地面的电线时导致触电,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池州华翔公司,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按规定开展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⑩],未按规定向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11],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存在漏洞,未安排监护人现场监护。

(三)有关单位存在的问题

乐桥供电所,对管辖区域内的配电设备运维巡视不到位,未及时发现池州华翔公司私自承揽工程引起的配电设备状态异常问题。

(四)事故性质认定

经调查认定,庐江县池州华翔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4•7”触电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及处理建议

(一)建议追究刑事责任人员

1.唐**,华翔庐江项目部班组班组长,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在执行停电作业过程中,未明确停电线路是否属于施工线路的情况下,采取目视观察附近住户电表箱的方式进行验电;电线落地前后未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邛莫**,华翔庐江项目部班组高压电工,未按规范验电,直接剪断电线进行松线,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建议给予行政处罚人员

1.钱**,池州华翔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未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项目部存在的安全管理问题失察,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五条[12]之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13]之规定,建议由庐江县应急管理局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2.张**,池州华翔公司安全副总兼安全部部长,分管并具体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未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项目部存在的安全管理问题失察,违反了《合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14]之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依据《合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15]之规定,建议由庐江县应急管理局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3.朱**,华翔庐江项目部项目经理,全面负责项目部施工生产工作,无相应执业资格,无安全管理人员证书,未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按规定组织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16]之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17]之规定,建议由庐江县应急管理局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4.朱**,华翔庐江项目部负责人,实际履行项目经理职责,负责项目部全面工作,作为实际负责人,无安全管理人员证书,未按规定组织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建议由庐江县应急管理局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未按规定上报事故信息,其行为违反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九条[18]之规定,对迟报事故信息负全部责任,建议由池州华翔公司对其进行内部处理。

5.王**,华翔庐江项目部安全员,具体负责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无安全管理人员证书,未按规定组织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建议由庐江县应急管理局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三)建议给予行政处罚单位

池州华翔公司,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按规定开展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未按规定向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存在漏洞,未安排监护人现场监护,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电力线路3.1.5 和《农村电网低压电气安全工作规程》8.1.8之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19]之规定,建议由庐江县应急管理局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四)建议给予问责处理人员

唐**,中共党员,乐桥供电所所长。未充分履行运维管理职责,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条[20]之规定,建议对由县供电公司对其约谈。

(五)建议作出书面检查的单位

乐桥供电所,未充分履行运维管理职责,建议责成其向县供电公司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池州华翔公司,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学习《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构建安全管理体系,充分认识施工的高风险性,杜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的法定职责义务。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提高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强化现场施工的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严防事故发生。

(二)县发改委,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按照“管必威体育官方网站 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落实必威体育官方网站 监管职责;要进一步强化对电力施工项目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面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柯坦镇政府,要定期研究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安全生产特点,密切关注电力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现状;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五级五覆盖”“一岗双责”和“网格化”管理规定,全面深入细致开展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隐患排查“五落实”要求,跟踪问效,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防事故发生。

(四)县供电公司,要从事故中深刻吸取教训,完善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所属配电线路的运维管理,强化各类信息系统应用,进一步加大对线路运行状况的监管力度,及时消除各类问题隐患,保障供电生产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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