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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起重机倾斜吊物坠落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21年06月04日

一、事故概况

1.事故发生时间:2006年

2.事故发生单位:某市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3.起重设备类型:汽车起重机

4.作业特点:吊装组合机床的平衡锤作业

5.事故类型:吊物坠落

6.事故危害程度:设备损坏,经济损失250万余元

二、事故过程简介

2006年,某市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机械加工车间为了提高机加工的技术含量,斥巨资购买了一台数控组合镗铣机床。事故当天他们使用一台租借来的QY50K汽车起重机吊装组合机床的平衡锤。作业过程中,忽然汽车起重机发生了向左、后方向的倾斜,使得平衡锤向组合机床的立柱砸去,进而发生了平衡锤的吊耳断裂,钢丝绳被拉断,平衡锤从5m左右的高空坠落在机床导轨上的事故,瞬间造成这台新安装的组合机床的主导轨报废。整个工程被迫延长6个月,直接经济损失250万余元

三、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超载150%,力矩限制器又未能切断上升和幅度增大方向的动力源起重机左后支腿的支撑道木不坚固,导致起重机整体向左后方向倾斜,平衡锤坠落。

2.间接原因

公司没有审核吊装单位的资质和能力,没有与吊装单位签订工作合同,没有提出吊装要求和施工工艺要求,就把重要的吊装工作交给无安装资质的单位进行吊装施工指挥人员在知道超载情况后,没有及时停止作业,抱着侥幸心理指挥继续吊装起重机驾驶员在看到负载显示器已显示实际吊装重量明显超载后,没有按操作规程的要求停止超载作业。

3.主要原因

超载150%,力矩限制器失效:起重机左后支腿的支撑道木不坚固,导致起重机整体向左后方向倾斜,平衡锤坠落砸坏了组合机床的导轨:无证非法施工,违章操作。

四、事故结论

事故单位在安排起重作业施工前,没有审核吊装单位的资质和能力,也未签订合同,由无吊装能力的单位进行吊装,埋下事故隐患。

安装单位在施工前未制定吊装施工方案:吊装过程中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在已超载

150%,力矩限制器失效,并且指挥人员也已知道超载的情况下,继续指挥吊装,造成事故司机在看到负载显示器已显示实际吊装重量明显超载后,没有按操作规程的要求停止超载作业,盲从于现场指挥,未能避免事故发生。

起重机左后支腿的支撑道木不坚固,增大了起重机整体向左后方向倾斜的危险性

五、事故预防措施

(1)吊装施工应由有安装资质的单位进行。

(2)吊装大型设备时必须有施工方案,制定吊装工艺严格吊装程序,有安全预防措施。

3)吊装作业单位应认真执行规章制度,严禁违章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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