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概况
1.事故发生时间:2004年1月
2.事故发生单位:某渔轮公司
3.起重设备类型:门座起重机
4.作业特点:从汽车上吊卸工字钢
5.事故类型:超载,整机倾翻
6.事故危害程度:1人死亡
二、事故过程简介
2004年1月,某渔轮公司,起重机械操作工在头使用15门座起重机从汽车上吊卸工字钢时,起吊最后一钩时,起吊工字钢28根,因超载起吊,违章作业,致使门座起重机失稳,整机倾翻。操作工甲被挤压在门座起重机下,经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吊运工字钢时,没有确认其重量,盲目起吊,导致超载运行将门座起重机拉倒。
2.间接原因
渔轮公司对在用起重设备安全管理不善,缺乏对起重设备定期的保养和检修。
3.主要原因
违章操作,无力矩限制器,造成超载。
四、事故结论
起重机操作工违反渔轮公司《起重机操作规程》没有确认起吊物重量,盲目起吊,造成超载运行将门座起重机拉倒事故。
事故单位的起重机无力矩限制器,埋下事故隐患。
事故单位对在用起重设备安全管理不善,缺乏定期保养和检修,增大了设备运行的危险性。
五、事故预防措施
(1)加强对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力度和安全技术教育严禁盲目起吊。
(2)装设力矩限制器等安全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