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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溪县固得家居有限公司“12.27”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评论: 更新日期:2022年03月03日

2018年12月27日14时许,松溪县固得家居有限公司当班员工在充气取胶过程中发生一起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一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1万元。

事故发生后,祖墩乡人民政府、县应急局主要领导带领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指导应急救援、伤员救治、善后处理及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并慰问受伤人员。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县政府批准,12月29日成立了由县应急局局长胡代金任组长,县纪委、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县林业局等部门人员组成的松溪县固得家居有限公司“12.27”一般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取证、对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等进行了认真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同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松溪县固得家居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5月11日。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地址:松溪县金山工业园区(原祖墩乡粮站内),公司法人:李枝财,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圆整。营业期限:2007年5月11日至2037年5月10日,经营范围:家具、工艺美术品加工销售;五金、百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24660386906G。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2018年12月27日14时许,松溪县固得家居有限公司员工魏奶坤和真刚春在充气取胶过程中,因铁桶内胶水凝固,致盛胶铁桶桶底受压爆裂飞出,直接撞击到魏奶坤头部,并将边上的真刚春甩飞。同在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枝财听到响声后立即赶往事故现场,发现魏奶坤和真刚春均躺在地上,魏奶坤头部受伤严重,真刚春头部和手臂受伤,李枝财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经120到场急救后,确认魏奶坤已无生命体征,真刚春暂无生命危险,并将真刚春送至县中医院救治。事故发生后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枝财立即对事故进行上报。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12.27”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一人受伤。死者基本情况:魏奶坤、男性、1988年生、宁德市周宁县礼门乡人、身份证号码为352230198801131519;伤者基本情况:真刚春、男性、1975年出生、松溪县祖墩乡人、身份证号码为35072419750311401X。这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1万元。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直接原因

1、松溪县固得家居有限公司员工魏奶坤和真刚春,在取胶作业时,为图方便使用充气取胶而未正确使用倾倒方式取胶。致盛胶铁桶桶底受压爆裂飞出,二人被撞击。

2、松溪县固得家居有限公司员工魏奶坤和真刚春安全意识淡薄,取胶时未充分考虑到放置4、5年的胶水是否已凝固,且在作业时未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二)间接原因

松溪县固得家居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

1、公司主要负责人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2018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公司未开展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2、公司未按规定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公司未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制度,未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无事故隐患排查相关记录。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松溪县固得家居有限公司“12.27”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认定及对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松溪县固得家居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公司未开展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公司未按规定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公司未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制度,未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无事故隐患排查相关记录等,公司管理的不完善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建议松溪县应急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松溪县固得家居有限公司予以行政处罚。

(二)李枝财,作为松溪县固得家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其未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2018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对事故的发生应负全面领导责任,建议松溪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三)真刚春,松溪县固得家居有限公司员工,未遵从作业规程,作业过程中未穿戴防护用品,建议松溪县固得家居有限公司按公司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四)魏奶坤,松溪县固得家居有限公司员工,未遵从作业规程,作业过程中未穿戴防护用品,鉴于其本人已在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责任。

六、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

(一)松溪县固得家居有限公司要深刻吸取本起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针对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杜绝和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领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努力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发现不安全问题的能力,从根本上减少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减少和杜绝事故的发生,使公司的生产能沿着安全、持续、经济、稳定的方向发展。

(二)祖墩乡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分析本起事故的深层原因,根据松溪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的要求,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认真落实好乡党委政府监管责任。要加大对辖区企业的监管力度,结合近期开展的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重点时段安全大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好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场所的安全检查,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抓好自查自纠工作,建立完善工作台帐,切实抓好事故隐患的整改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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