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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监管断手臂

  
评论: 更新日期:2009年12月21日

一、事故经过

2003年6月17日6时10分左右,嘉善五星轮窑厂制坯车间机修工陆××(伤者,男,34岁,惠民镇人),在输土隧道内检修过程中,启动输送带时,不慎被带子卷住右手,致使手臂严重骨折,被发现后厂方报120急救中心,送县人民医院抢救,右手臂被切除。

二、事故原因

1、机修工陆××未根据规定上岗培训,同时又违章作业,在没有进行现场监护的情况下,独自一人进入输土隧道检修设备,致使的手臂被带子卷进,这是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
2、嘉善五星轮窑厂生产场地安全管理混乱,无安全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形同虚设,对制坯输送作业的危险性认识不足,未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对作业场所的安全检查不到位,监督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安全事故隐患,这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3、厂长赵××未指定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管,致使现场安全监管失控,也是发生事故的原因之一。

三、事故责任

1、机修工陆××违章操作,对这起事故负直接责任。
2、嘉善五星轮窑厂厂长赵××作为企业主要负责人,对企业安全生产督促、检查不到位,未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对这起重伤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四、处理意见

1、嘉善五星轮窑厂对机修工陆××作出严肃处理。
2、县安监局根据《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依法对嘉善五星轮窑厂法定代表人赵××给予行政处罚。
3、企业立即召开全体职工大会,通报事故情况,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对全体职工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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