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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放空油液 焊工深二度烧伤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3月01日

一、事故经过 2006年9月22日,某公司某工程处处鄂尔多斯项目部一施工班组,在6#集气站放空系统改造工程中,在站外进行新建储液罐补气管线预制施工,施工人员在离6#集气站院墙约80米外距放空立管15米左右处。刁某与焊工胡某在坑边进行监护,电焊工曹某下到坑内开始正常施工作业,15点30分左右,操作坑内冒起一股大火,正在坑内进行施工的曹某浑身着火后随即从预留跑道冲出操作坑,就地滚动以扑灭身上的火,担任现场监护工作的刁某等人迅速用灭火器以及沙土对其进行扑救,一分钟后曹某身上的火被扑灭。事故造成曹某脸部为深二度烧伤,身体其余部位也有不同程度烧伤。 二、原因分析 1、集气站工作人员擅自放空油液,是造成本次火灾事故的直接原因。 2、施工单位施工人员对周边环境危害分析、识别不够充分,没有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是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 三、启示
火灾爆炸事故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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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前应做好与甲方的沟通协调工作,并对甲方工作人员、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对可能造成施工人员伤害的因素要进行充分识别,并对甲方人员给予必要的提醒和警示,必要时派专人看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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