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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炼铁厂“4.1”烫伤事故分析通报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6月20日

一、事故经过

2013年4月1日0:20左右,炼铁厂高炉二车间3#高炉水渣池行车钢丝绳脱槽,搅笼班当班员工秦琼、张俊萍与维修钳工一起到现场进行处理;1:00左右,钢丝绳脱槽处理完毕,但由于绳槽间隙过大、易造成钢丝绳脱槽,张俊萍即下行车找焊线准备再次进行处理,但焊线未找到,在返回途中发现回水沟水位较高,张俊萍到行车上问秦琼是否需要对回水沟进行查看,1:20左右秦琼一人下行车到回水沟查看,在查看过程中由于蒸汽过大,视线不佳,双脚不慎踩入回水沟,造成双脚脚背轻微烫伤。

二、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1、水渣池行车因故障停止作业1个小时左右,水渣未及时清除导致水池水位上涨,搅笼工秦琼在查看回水沟时,现场风险辨识不到位,个人安全防范意识不强;

2、搅笼池回水沟上的水沟盖板缺失,“五有”装置不全,现场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

(二)间接原因

1、水渣池四周蒸汽较大,导致现场视线不良;

2、班组、车间对日常作业现场的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

3、在处理钢丝绳出槽故障时,现场作业员工安全互保落实不到位;

4、炼铁厂厂部、高炉车间日常安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安全监管责任缺失,对班组安全隐患查处、整改督促力度不够。

三、防范措施

(一)高炉车间搅笼班立即组织对本班组区域的风险因素进行重新辨识,要从异常、紧急状态下考虑现场环境变化,不断加强员工安全意识,提升个人防范能力;

(二)组织对回水沟上的水沟盖板及时恢复,认真落实《九江公司设备本质安全管理制度》,做好班组、车间现场隐患动态台账;(4月3日前完成,责任人:吴记全)

(三)针对高炉水渣池现场区域实际情况,固定日常作业路线,加强晚间照明,确保安全作业环境;

(四)炼铁厂厂部、高炉车间应加大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力度,组织全员参与,努力实现当班作业现场无违章、作业环境无安全隐患,提高个人责任心,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四、责任划分及考核

(一)搅笼工秦琼在查看回水沟时,现场风险辨识不到位,个人安全防范意识不强,对此次事故负有主要责任;

(二)在处理钢丝绳出槽故障时,现场作业员工安全互保落实不到位,张俊萍对此次事故负有次要责任;

(三)搅笼池回水沟上的水沟盖板缺失,“五有”装置不全,现场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车间对此事故负有重要的管理责任;

(三)炼铁厂厂部日常安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安全监管责任缺失,对班组安全隐患查处、整改督促力度不够,对此事故负有一定的管理责任。

(四)根据《九江萍钢钢铁公司2013年安环考核方案》和《九江萍钢钢铁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补充规定》,考核如下:

1、考核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炼铁厂厂长吴记全500元、主管副厂长张晓萍1000元、安环主办王湘萍500元、分厂挂靠安全员王晓霞300元;

2、考核炼铁厂高炉二车间主任刘金辉1000元、车间设备副主任刘海涛800元、车间安全员钟倪杰300元;

3、考核当事人秦琼500元、班长李楠500元、互保人张俊萍300元;

4、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由炼铁厂参照相关考核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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