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六安市济广高速“2015.12.6”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评论: 更新日期:2023年11月09日

2015年12月6日5时30分左右,六安市霍邱县境内济广高速下行线573KM+600M处发生多车、多点相撞的道路交通事故,共造成5人死亡、1人受伤、11车受损。其中较大事故1起(以下称为“2015.12.6”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3人,直接经济损失约200万元,主要涉事车辆为皖KK3303重型自卸货车、皖KJ5968重型自卸货车和皖NY1260小型普通客车。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规定,受市政府委托,由市安监局牵头,依法组织成立由市监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总工会、市气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单位参加的“2015.12.6”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并依法邀请市检察院派员参加,对“2015.12.6”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开展调查。调查组经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有关责任者的责任已经查明。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车辆情况

皖KK3303重型自卸货车:系欧曼牌红色重型自卸货车,4轴,核载15960Kg,2014年02月25日初次登记,检验有效期至2016年02月29日,使用性质为货运,登记所有人:阜阳市三和物流有限公司,住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三十里铺镇新安大道,车辆状态:正常,该车在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保险单号:AHEFFY1CTP15B003972W(交强险),保险单号:AHEFFY1ZH915B002566D(商业险)。该车在事故中损坏,制动性能,转向性能及灯光系统均无法测试。事故发生时,皖KK3303重型自卸货车已抛洒较多砂石,事发后该车在阜阳南照收费站称重的总质量为43.05吨(不含在事故中已抛洒的砂石质量),达到了40吨的超限标准,同时,该车超载率达77%(核载15960Kg,实载28205Kg以上)以上。

皖KJ5968重型自卸货车:系欧曼牌红色重型自卸货车,4轴,核载15960 Kg,2013年06月25日初次登记,检验有效期至2016年06月30日,使用性质为货运,登记所有人:阜阳市三和物流有限公司,住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三十里铺镇新安大道,车辆状态:正常,该车在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保险单号:AHEFFY1CTP15B027372M(交强险),保险单号:AHEFFY1ZH915B020573P(商业险)。该车在事故中损坏,制动性能,转向性能及灯光系统均无法测试。事故发生后,皖KJ5968重型自卸货车在阜阳南照收费站称重的总质量为48吨,达到了40吨的超限标准,同时,该车超载率达108%(核载15960Kg,实载33155Kg)。

皖NY1260小型普通客车:系大众牌黑色小型普通客车,核载5人,实载3人,2015年10月27日初次登记,检验有效期至2017年10月31日,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登记所有人:董孟德,住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毛坦厂镇八角塘村,车辆状态:正常,该车在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保险单号:805072015341592001792(交强险),保险单号:805012015341592001664(商业险)。该车在事故中损坏,制动性能,转向性能及灯光系统均无法测试。

根据安徽中和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由于计算条件不足,无法计算皖KK3303重型自卸货车、皖KJ5968重型自卸货车、皖NY1260小型普通客车事故发生时的行驶速度。

(二)当事人情况

张政,男,住安徽省阜阳市阜南县苗集镇李老村,持“B2”驾驶证,皖KK3303重型自卸货车驾驶人。

张锋,男,住安徽省阜阳市阜南县许堂乡张庄村,持“A2”驾驶证,皖KJ5968重型自卸货车驾驶人。

董孟德,男,住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毛坦厂镇燕山村,持“C1”驾驶证,皖NY1260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在事故中死亡。

黄世恒,住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毛坦厂镇燕山村,皖NY1260小型普通客车乘员,在事故中死亡。

杨思胜,住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毛坦厂镇八角塘村,皖NY1260小型普通客车乘员,在事故中死亡。

据调查,事故发生时,事故驾驶人张政、张锋未涉及酒驾、毒驾,未疲劳驾驶,也未超速驾驶。

(三)事发路段状况

事发路段位于济广高速(六安段)下行线573KM+600M,道路为南北走向,南往六安方向、北往阜阳方向,双向四车道,两行车道宽度分别为3.85米、应急车道宽度为3.45米,沥青路面,道路两侧是金属防护栏,中间是隔离带,事发时为凌晨,路面完好,隔离设施完好。济广高速公路限速120 KM /H。

(四)事发路段天气情况

据市气象局提供:2015年12月6日1时至7时,冯井路段天气实况为晴少云,温度-1℃到1℃,偏东风转偏南风,风力小于1.5米/秒,相对湿度大于80%,较易形成大雾。高速公路能见度自动监测资料显示,12月6日6时20分前能见度都在1000米以上,无雾(水平能见度小于1000米叫雾),但受能见度监测站点密度的限制,不排除部分路段出现团雾或地形雾的可能;6时20分之后开始出现能见度明显下降趋势,逐渐形成了大范围大雾天气。

根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五大队12月6日5时42分现场勘查笔录,事故发生时,事故地点处于团雾之中,团雾内能见度在10米左右,团雾之外视线正常。

(五)事故单位情况

阜阳市三和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6月27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200750990744X,法定代表人:张亚利,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住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三十里铺镇新安大道,经营范围:普通货运、大型物件运输(一类)、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皖交运管许可阜字341202200062号,证件有效期至2016年9月5日。据阜阳市颍州区交通运管所统计,截至2015年12月6日,阜阳市三和物流有限公司共有车辆753台(含牵引车和挂车)。

(六)其他情况

霍邱县砂石管理站,《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依法规范铁矿企业废矿石管理工作意见》(霍政办〔2014〕24号)规定:县砂石管理站应在经县政府批准设立的石料加工厂设立稽查站点,并切实担负起有关规费的征收及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等具体工作。霍邱县国土局、砂石管理总站等13部门《关于加强砂石开采经营管理的通告》(霍国土〔2004〕57号)规定:县砂石管理总站负责全县砂石开采经营管理的检查、监督、指导、协调等工作。各砂石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县砂石管理总站及县国土、水利、林业、环保等相关部门的统一管理。未经批准,擅自设立的砂石场,由县砂石管理总站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据“2015.12.6”事故调查组调查,县砂石管理站没有对铁矿区铁矿企业设立的砂石加工厂进行超限超载监管。

国道105六安市马店超限超载检测站(以下简称马店治超站),为2006年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全省12个Ⅰ类固定监测站点之一,控制路段为阜阳南照大桥至六安姚李镇。2015年12月5日8时-12月6日8时,马店治超站的带班领导为检测站副中队长杨培俊,值班站长为栾勇。据“2015.12.6”事故调查组调查,2015年12月6日凌晨2时后,马店治超站未开展超限检测。

霍邱县公安交管大队周集中队,国道G105周集段道路交通路面秩序监管单位。据“2015.12.6”事故调查组调查,“2015.12.6”事故当日,周集中队的值班领导为中队长赵忠诚,值班期间正常勤务,巡警在G105国道巡逻至4时左右,巡逻时,民警未发现国道G105有机动车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未见国道G105有雾等特殊情况。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交警五大队,管辖区域为济广高速霍邱长集至阜阳南照大桥。据“2015.12.6”事故调查组调查,事故发生前,高速交警五大队未接到关于大雾等恶劣天气的预警、预报信息,无需开展高速恶劣天气交通管制。事故当天带班领导为五大队副大队长杨传俊,值班期间正常勤务,事发时高速五大队刘建国、丁灿等2位民警正在济广高速周集往阜阳南照大桥方向巡逻(已巡逻至585KM处,未发现团雾或大雾等异常情况),距离事故地点约12KM。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5年12月6日5时10分左右,张政驾驶从霍邱铁矿区装载砂石的皖KK3303重型自卸货车,沿国道G105由北向南行驶(途径国道105六安市马店超限超载检测站,没有接受超限检测,也未见治超站工作人员开展检测活动)至济广高速冯井道口上高速后,再由南向北往济广高速南照方向行驶。12月6日5时31分,董孟德驾驶皖NY1260小型普通客车沿济广高速由南向北行驶至573KM+600M处时,皖NY1260小型普通客车右前部与同方向发生交通事故后停在前方的张锋驾驶的皖KJ5968重型自卸货车车厢左侧后部发生碰撞,皖NY1260小型普通客车车头左侧接触碰撞了遇见前方事故停下的皖KL3850重型半挂牵引车(对本起较大事故发生无责任,挂车:皖KDG15挂)车尾右部,紧随其后的张政驾驶皖KK3303重型自卸货车车头追尾撞上皖NY1260小型普通客车后部,在将皖NY1260小型普通客车挤压后,皖KK3303重型自卸货车前部右侧与皖KJ5968重型自卸货车尾部左侧发生碰撞,皖KK3303重型自卸货车与皖NY1260小型普通客车在碰撞过程中,皖KK3303重型自卸货车车头位置开始着火燃烧,火势迅速蔓延使皖NY1260小型普通客车、皖KJ5968重型自卸货车及皖KL3850重型半挂牵引车(皖KDG15挂)着火燃烧,致使皖NY1260小型普通客车车内驾乘人员三人死亡(后经DNA比对确认三人分别为董孟德、杨思胜、黄世恒),皖KL3850重型半挂牵引车(皖KDG15挂)受损,皖KJ5968重型自卸货车尾部受损,皖NY1260小型普通客车损毁。

(二)事故应急处置情况

2015年12月6日05时34分,六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五大队接110转路过群众电话报警称:“济广高速下行线573KM+600M处有多车发生追尾碰撞事故。”接警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五大队立即启动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预案,组织警力对现场进行预警和前期处置,并通知霍邱县消防大队、120急救中心和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六安管理处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同时,向省、市、县有关部门报告。接报后,省市县相关部门负责人和霍邱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先后赶至现场,并现场成立了现场指挥组、现场救援组、案件调查组、维稳善后组、信息舆情组等。受伤人员及时被送至医院救治,事故亡者尸体及时被送至殡仪馆。由于现场处置得当,现场没有发生次生事故。截止当日17时,现场清理处置工作全部完成,并恢复交通。

三、事故原因及性质认定

(一)直接原因

张政驾驶重型自卸货车,在高速上两次遇到团雾的情况下,未注意观察路面情况,未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撞上前方皖NY1260小型普通客车,并着火燃烧,是造成本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皖KK3303重型自卸货车严重超限超载加重了事故后果。

(二)间接原因

1.运输企业

阜阳市三和物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体现在:一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亚利和现场实际负责人郭继锋,未经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betway必威官方网站 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安全管理能力欠缺,且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亚利长期不在岗,也不参与公司安全管理,把公司全权委托给不具备主要负责人资格的郭继锋管理。二是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公司没有按照要求定期组织对驾驶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没有对涉事驾驶员张政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未建立教育培训档案;公司没有隐患排查治理记录,没有对驾驶员进行严格管理,对本公司驾驶员张政、张锋存在的长期超载运输行为监督检查不力。

2.监管部门

(1)霍邱县砂石管理站,作为负责全县砂石开采经营管理的检查、监督、指导、协调等工作和全县砂石税费的代收代缴单位,未认真履行砂石经营管理监督检查工作职责,对霍邱矿区铁矿企业设立的砂石加工厂货运车辆超限装载行为听之任之,落实源头治超工作职责不力。

(2)马店治超站未认真履行公路货运治超职责,对其管辖范围内过往货运车辆超限运输违法行为查处不力。

(3)霍邱县公安交管大队周集中队,对本辖区长期存在的货运车辆超载交通违法行为打击治理不力,对砂石加工企业和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宣传不力,本辖区货运车辆交通安全秩序混乱。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2015.12.6”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责任认定和处理建议

(一)建议免于追究责任人员

董孟德,皖NY1260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驾驶皖NY1260小型普通客车未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撞上同方向发生交通事故后停在前方的皖KJ5968重型自卸货车车厢,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次要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免予追究责任。

(二)建议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

张政,皖KK3303重型自卸货车驾驶人,无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超限超载驾驶机动车,且未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碰撞皖NY1260小型普通客车,其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四十八条第一款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起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张政现已被霍邱县公安局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予以立案侦查,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人员

张亚利,阜阳市三和物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未经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betway必威官方网站 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没有履行《安全生产法》赋予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没有对公司进行安全管理,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五条和第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的规定,对该起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郭继锋,阜阳市三和物流有限公司业务经理,公司现场实际控制人,未经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betway必威官方网站 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没有组织对涉事驾驶员张政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并消除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工作不力,对本公司驾驶员张政、张锋存在的长期超载运输行为监督检查不力;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五条和第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的规定,对该起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张锋,皖KJ5968重型自卸货车驾驶人。无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超限超载驾驶机动车,且未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其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第一款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本起事故发生负有一定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责成阜阳市三和物流有限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四)建议给予处分的人员

刘健,霍邱县砂石管理站站长,未按照《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依法规范铁矿企业废矿石管理工作意见》(霍政办〔2014〕24号)和霍邱县国土局、砂石管理总站等13部门《关于加强砂石开采经营管理的通告》(霍国土〔2004〕57号)有关规定落实砂石经营管理和超限治超监管职责,未组织对霍邱矿区铁矿企业设立的砂石加工厂的生产经营行为实施监管,对霍邱铁矿区砂石加工厂货运车辆超限装载行为未采取治理和打击措施,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八条第二项、第五项的规定,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刘昌宏,霍邱县砂石管理站副站长,未按照《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依法规范铁矿企业废矿石管理工作意见》(霍政办〔2014〕24号)和霍邱县国土局、砂石管理总站等13部门《关于加强砂石开采经营管理的通告》(霍国土〔2004〕57号)有关规定落实砂石经营管理和超限治超监管职责,未对霍邱矿区铁矿企业设立的砂石加工厂的生产经营行为实施监管,对砂石加工厂货运车辆超限装载行为未采取治理和打击措施,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八条第二项、第五项的规定,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杨培俊,国道105六安市马店超限超载检测站副中队长,事故当天马店治超站的带班领导,未认真落实《公路超限监测站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7号)规定的工作职责,未严格落实24小时工作制度,对货运车辆超限运输违法行为查处不力,对该起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八条第五项的规定,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栾勇,国道105六安市马店超限超载检测站事故当天的值班站长,未认真落实《公路超限监测站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7号)规定的工作职责,未严格落实24小时工作制度,对货运车辆超限运输违法行为查处不力,对该起事故的发生负有监管责任。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八条第五项的规定,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游明章,霍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副大队长,负责联系霍邱县公安交管大队周集中队,对国道G105周集段长期存在的货运车辆超载交通违法行为打击治理不力,对联系的周集中队交通安全秩序混乱的问题督促检查指导不力,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由霍邱县公安局给予其通报批评。

赵忠诚,霍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周集中队中队长,对本辖区长期存在的货运车辆超载交通违法行为打击治理不力,对霍邱铁矿区砂石加工单位和运输砂石驾驶人的交通安全宣传不力,本辖区货运车辆交通安全秩序混乱,没有及时巡查发现事故当天货运车辆的超载行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监管责任。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八条第五项的规定,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五)建议给予行政处罚责任单位

阜阳市三和物流有限公司,皖KJ5968重型自卸货车和皖KK3303重型自卸货车的挂靠单位,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形同虚设,公司法定代表人和现场实际负责人均未做到持证上岗,且法定代表人不参与公司管理;公司没有按照要求定期组织对驾驶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没有对涉事驾驶员张政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未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没有对驾驶员进行严格管理,对本公司驾驶员张政、张锋存在的长期超载运输行为监督检查不力。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十九条、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和第四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管理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建议对其处以罚款50万元。

(六)建议给予行政处理单位

霍邱县砂石管理站,未认真落实砂石经营管理和超限治超监管职责,未组织对霍邱矿区铁矿企业设立的砂石加工厂的生产经营行为实施监管,对砂石加工厂货运车辆超限装载行为未采取治理和打击措施,对此起事故的发生负有监管责任。责成其向霍邱县人民政府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

国道105六安市马店超限超载检测站,未认真履行公路超限检测工作职责,对其管辖范围内过往车辆超限交通违法行为查处不力,责成其向市公路局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

霍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对国道G105周集段长期存在的货运车辆超载交通违法行为打击治理不力,对霍邱铁矿区砂石加工企业交通安全生产宣传不力,国道G105周集段货运车辆交通安全秩序混乱。责成其向霍邱县公安局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

五、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霍邱县政府作为本辖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总负责单位,要进一步加大治超经费投入和治超力度,明确县交通运输部门、公安交警部门、砂石管理部门和属地乡镇政府等单位治超职责分工,并督促各有关单位切实落实监管职责;特别要加大国道G105高速入口处治超力度,加强统筹调度,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相互配合、联动执法,形成合力;同时,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和《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要求,坚持依法严管、标本兼治,强化立足源头、长效治理,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多种手段,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要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纳入本级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建立健全治理工作协调机构,加大超限超载的整改力度,整改结果上报市政府;

(二)霍邱县砂石管理站要按照《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依法规范铁矿企业废矿石管理工作意见》(霍政办〔2014〕24号)和《关于加强砂石开采经营管理的通告》(霍国土〔2004〕57号)有关规定,进一步落实砂石经营管理和超限治超监管职责,加快铁矿区石料加工厂稽查站点的建设步伐,落实对砂石企业的源头监管职责,严厉打击砂石加工厂货运车辆超限装载行为;同时,要加大对石料加工厂(货运源头单位)的源头管理,对石料加工厂超载装石料的行为予以严惩,对非法建设的石料加工厂,依法移交有关部门予以关闭。

(三)国道105六安市马店超限超载检测站要严格《公路超限监测站管理办法》规定,加大国家有关车辆超限治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宣传、贯彻、执行力度;严格落实公路超限检测站24小时工作制,强化超限超载检测、认定,坚决查处和纠正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四)霍邱县公安交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货运车辆集中、事故多发地段以及夜间的巡逻管控,严查货运车辆超速、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

(五)安徽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六安管理处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收费道口管理、路面保洁、预警等工作,积极向集团公司报告,按照《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规定,加快辖区高速入口的改造,加装超限超载检测装置,严防超载运输车辆进入高速公路形成安全隐患。

(六)运管部门要深刻吸取“2015.12.6”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督促落实货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监管力度,组织对本辖区货运企业开展一次全面检查,排查治理隐患,特别要督促货运企业严格车辆挂靠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加强对驾驶员的法制教育,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讲座、悬挂横幅标语、设置宣传展板和专栏、曝光典型事故案例等方式,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提示,提高驾驶人的安全意识,做到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