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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泄露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23年01月29日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油气输送管道事故应急响应机制,进一步增强防范、应对和处置能力,及时有效地处置在我县境内发生的油气输送管道事故,最大限度地避免、减少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保障油气输送管道设施安全运行。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陕西省实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延长气田采气二厂油气输送管道运行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主要指油气输送管道发生泄漏,引起或可能引起中毒、燃烧、爆炸等后果,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重大环境污染,影响和威胁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1.4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坚持统一指挥、分工协作。成立延长气田采气二厂延969巡线大队辖区油气输送管道事故应急指挥小组,在采气二厂统一领导下负责指导、协调我大队辖区油气输送管道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将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做好应对油气输送管道事故的预案、设备、物资、经费和人员等各项准备工作。加强日常管理,强化培训演练,完善应急网络建设,增强预警分析能力。

1.5事故分级

按照油气输送管道事故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四个级别(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为Ⅰ级事故(特别重大油气输送管道事故):

①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造成100人以上受伤;

②造成管道设施严重破坏,油气管道主干线输送中断7天以上;

③对社会安全、环境造成重大影响,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

④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Ⅱ级事故(重大油气输送管道事故):

①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受伤;

②造成管道设施损坏,油气管道主干线输送中断3天以上,7天以下;

③对社会安全、环境造成重大影响,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

④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Ⅲ级事故(较大油气输送管道事故):

①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受伤;

②造成管道设施损坏,油气管道主干线输送中断2天;

③对社会安全、环境造成严重影响,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000人以上,5万人以下;

④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Ⅳ级事故(一般油气输送管道事故):

①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受伤;

②造成管道设施损坏,油气管道泄漏或停输1天以内;

③对社会安全、环境造成影响,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000人以下;

④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

2.组织机构及职责任务

2.1油气输送管道事故应急指挥小组

组长:罗斌 刘华军

副组长:赵伟

成员:王锟 李靖 马志刚 李瑜 张珩 白延刚

主要职责:领导、指挥和协调延长气田采气二厂延969巡线大队辖区油气输送管道事故防治与抢险工作;决定重大抢险措施和处置方案;解决现场抢险处理中遇到的人、财、物、信息等方面的困难,必要时请示上级或请求外地支援;决定实施现场警戒,及时疏散人员和物资;确定向上级汇报的内容、时间,决定宣传信息的报道、发布;及时做好各项决策、命令发布和上级指示内容的记录。

2.2应急指挥办公室。应急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巡线大队调度室,联系电话:0912-2443039。办公室主任由大队长兼任,成员由安全生产组、综合组、技术组、各巡线组主要负责人组成。

办公室主要职责:迅速收集、上报险情和应急处置及抢险救援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与抢险方案和措施;贯彻应急指挥小组的指示和部署,协调各个组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负责办理采气二厂应急指挥小组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2.3主要职责

(1)队领导:负责油气输送管道事故应急指挥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大队油气输送管道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负责事故救援的综合协调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2)综合组:根据应急指挥小组要求,负责油气输送管道事故的报道和信息发布工作。

(3)综合组:负责事故现场气象服务保障,为事故救援提供气象监测和预报数据资料。

(4)安全生产组:承接油气输送管道事故报告;请示应急指挥小组组长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应急抢险小组各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个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厂调度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领导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5)巡线组:负责事故现场安全警戒和周边治安秩序维护;负责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负责事故现场周边区域的交通管制,禁止与事故救援工作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畅通。

3、信息监测监控和预警预防机制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延969巡线大队应设立油气输送管道事故信息监测点,落实专门人员负责统一接收、处理、统计油气输送管道事故信息,对可能引发油气输送管道事故的信息进行监控和分析,对可能造成油气输送管道事故的信息经核实后,按规定及时上报厂领导。

3.2预警预防

确定危险目标及其范围,重点监控沿人口密集区油气输送管道划定重点防护区域,研究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责任主体,及时上报预警信息。

4、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时,发生事故在场人员应当用最快捷的方式报告事故发生情况,发生事故企业或者当地镇政府接到报告后应迅速上报巡线大队调度室(0912-2443039),遇有油气泄漏、爆炸、燃烧以及油气泄漏、爆炸、燃烧引起人员伤亡等情况时,同时拨打公安110、消防119、急救120等报警电话。

(2)油气输送管道发生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通知采气大队调度关闭管道阀门,组织开展自救、互救,并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将事故简要情况书面上厂调度及应急指挥小组。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

①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单位;

②发生事故的物质、数量;

③事故的经过,人员伤亡初步情况,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④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⑤事故发展趋势,可能影响的范围,现场人员和附近人员分布;

⑥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和事故现场情况;

⑦需要有关部门协助抢险的事宜;

⑧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人及联系方式。

由于事故现场情况变化导致伤亡人员数量变化时,事故在场人员应及时补报。

5、应急响应

5.1预案启动条件

延长气田采气二厂辖区发生油气输送管道事故Ⅳ级(一般)及以上事故时启动本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发生油气输送管道Ⅰ级(特别重大)、Ⅱ级别(重大)、Ⅲ级(较大)事故时,按照分级响应程序上报上一级油气输送管道事故应急指挥小组,并启动本级预案。

5.2分级响应

油气输送管道事故应急处置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事故发生后,按照“统一指挥、分工协作”的原则,由应急指挥小组统一指挥,发生事故立即启动巡线大队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5.3应急救援程序

(1)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巡线大队应急预案,开展自救、互救,并寻求采气二厂救援机构和就近社会救援力量实施救援

(2)巡线大队调度接到事故发生报告后,立即向厂调度及值班队长汇报,同时,启动本级应急预案。

油气输送管道应急指挥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向采气二厂应急指挥小组领导和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事故情况,指挥部主要成员到位;向事故现场指挥小组传达采气二厂应急指挥小组关于抢险救援的指导意见。

(3)对于事故现场指挥小组不能处置的事故,应迅速上报采气二厂应急指挥部请求支援。

5.4事故现场保护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镇政府和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尽可能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5.5现场紧急处置

根据事故现场出现的气体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特点,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1)发生事故的单位要迅速切断油气来源,封锁事故现场和危险区域,迅速撤离、疏散现场人员,设置警示标志,同时设法保护相邻装置、设备,严禁一切火源、切断一切电源、防止静电火花,并尽量将易燃易爆物品搬离危险区域,防止事态扩大和引发次生事故;

(2)事故现场如有人员伤亡,立即调集相关(外伤、烧伤、中毒等方面)医疗专家、医疗设备进行现场医疗救治,适时进行转移治疗;

(3)设置警戒线和划定安全区域,对事故现场和周边地区进行可燃气体分析、有毒气体分析、大气环境监测和气象预报,必要时向周边居民发出警报;

(4)及时制定事故的应急救援方案(灭火、堵漏等),并组织实施;

(5)现场救援人员必须做好人身安全防护,避免烧伤、中毒、噪音等人身伤害;

(6)保护国家重要设施和目标,防止对河流、交通要道和环境等造成重大影响。

5.6救援人员安全防护

救援人员进入救援现场,穿配安全防护装具,做好自身防护;所有现场救援人员必须携带安全防护装备;事故现场严禁使用明火,严禁使用可能产生静电火花的仪器设备,防止引起爆燃;救援现场应安排专业人员监测大气、温度,观察风向变化,保证现场救援人员安全;在抢险救援过程中,出现继续进行抢险救援对现场救援人员安全造成直接危险,或可能导致事故扩大化等情况时,应经过救援专家组充分论证,提出中止现场救援意见,报现场应急指挥部决定。

5.7周边群众安全防护

巡线大队应急指挥小组负责指导和督促事故发生地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周边群众安全防护工作。

(1)油气输送管道单位应和有关镇村、社区建立应急互动机制,确定事故发生时群众安全防护方案和措施,确定紧急状态下应急疏散的区域、疏散路线、疏散距离、疏散交通工具,确定好疏散交通工具和安全避护场所。

(2)对已经实施疏散的群众,做好生活安置,做好生活所需水、电、卫生及治安等保障。

5.8事故现场检测与评估

根据需要,由应急指挥小组成立事故现场检测、鉴定与评估小组,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和预测事故发展趋势,分析和查找事故发生原因,为现场救援制定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

5.10应急响应结束

现场抢险指挥小组确认突发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经应急指挥小组批准后宣布应急终止。抢险应急状态终止后,向各有关单位应及时作出书面报告。

6、后期处置

6.1现场处理

县公安局和事故发生地镇政府在事故处置结束后,应保护好现场,为事故调查、分析原因提供直接证据,待事故调查组有明确指令后,方可清理事故现场。

6.2善后工作

发生事故企业和县人社局、民政局牵头,县发改局、总工会、信访局、有关保险机构参加,负责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县民政局负责受灾群众的救助工作;县安监局、住建局、发改局负责指导事故发生镇村做好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

6.3应急抢险救援总结

现场救援工作全部结束后,应急指挥小组召集各组负责人对事故抢险救援全过程进行总结,成立事故调查组,按照有关规 定调查分析事故原因、评估事故损失,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上报采气二厂应急指挥小组。同时,根据抢险救援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做好应急预案的修改完善工作。

6.4恢复运行

对油气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进行认真检查,经检验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并报采气二厂应急指挥小组同意后,方可恢复正常运行。

7、宣传、培训、预案演练及评估

7.1安全宣传

巡线大队安全生产组要及时向职工广泛宣传油气输送管道安全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油气输送管道的危险性及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宣传油气输送管道事故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常识。

7.2人员培训

油气输送管道企业应设立抢险救援队伍,定期组织抢险救援队伍参加业务培训,确保事故发生时抢险及时。

7.3预案演练

应急指挥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并针对事故危险目标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模拟演练。演练前要制定周密的演练计划和程序,检查演练所需的器材、工具,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好参与演练人员的安全教育,确保演练顺利进行。

7.4预案评估

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应经常检验应急预案的实战性,评估其有效性,针对实际情况及时修改和更新。同时要定期检查各有关单位和企业的预案制定和完成情况。

8、附则

本预案由延969巡线大队安全生产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9、附件

附件1 各地方医院应急联系电话

附件2 各地交警队报警电话

附件3 延969巡线大队应急联系表

附件4延969巡线大队应急物资设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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