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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危害因素的分类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02月21日
病诊断标准》并公布实施。

  为了及时掌握职业病的发病情况,以便采取预防措施,我国在2002年5月正式开始实施《职业病防治法》。卫生部还修改并重新颁发《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24号,2002年3月28日发布)及职业病报告办法(88卫防字第70号),主要要求有:

  ①急性职业中毒和急性职业病应在诊断后24小时以内报告,卫生监督部门应会同有关单位下厂进行调查,提出报告,以便督促厂矿企业做好职业病预防工作,防止中毒事故再次发生;②慢性职业中毒和慢性职业病在15天内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提出报告并进行登记,以便及时掌握和研究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动态,制定预防措施。

  (二)常见的生产性粉尘及尘肺病

  1.矽尘

  矽尘也称为游离二氧化硅(SiO2)粉尘,生产中接触SiO2粉尘的作业非常多。如冶金、煤炭必威体育官方网站 的开采、爆破;修路、筑桥等作业;机械制造、加工业的原料破碎、研磨、配料、铸造、清砂等生产过程;还有陶瓷、水泥厂作业均可接触SiO2粉尘。二氧化硅粉尘能引起严重的职业病——矽肺。

  2.煤尘

  这里主要是指井下开采,在掘进和采煤工作中接触大量粉尘,主要是煤尘和SiO2粉尘,这种混合性粉尘叫煤矽尘,是对煤矿工人造成明显危害的粉尘,主要引起煤矽肺。

  3.石棉尘

  接触石棉作业主要是石棉采矿、纺织、建筑、造船业以及耐火材料、刹车板制造和使用等作业中。石棉被公认为致癌物,发达国家已禁止使用,并组织研究石棉替代品。

  4.粉尘引起的职业危害

  粉尘引起的职业危害有全身中毒性、局部刺激性、变态反应性、致癌性、尘肺。其中以尘肺的危害最为严重。尘肺是目前我国工业生产中最严重的职业危害之一。2002年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职业病目录中列出的法定尘肺有13种,即矽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炭黑尘肺、石棉肺、滑石尘肺、水泥尘肺、云母尘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工尘肺、铸工尘肺、其他尘肺。

  (三)生产性毒物及职业中毒

  1.生产性毒物概念

  生产过程中生产或使用的有毒物质称为生产性毒物。生产性毒物在生产过程中,可以在原料、辅助材料、夹杂物、半成品、成品、废气、废液及废渣中存在,其形态包括固体、液体、气体。如氯、溴、氨、一氧化碳、甲烷以气体形式存在,电焊时产生的电焊烟尘、水银蒸气、苯蒸气,还有悬浮于空气中的粉尘、烟和雾等。

  2.常见的职业中毒类型

  1)金属及类金属中毒

  金属有多种分类方法,按照理化特性可简单分为重金属、轻金属、类金属3类。金属中毒有多种,如铅中毒、四乙基铅中毒、锰中毒、铍中毒、镉中毒。类金属中毒有砷中毒和磷中毒等。

  铅中毒者口内有金属昧、流涎、恶心、呕吐、腹胀、阵发性腹绞痛、便秘或腹泻,严重者出现抽搐、瘫痪、昏迷、循环衰竭、中毒性肝病、中毒性肾病、贫血、中毒性脑病等;四乙基铅中毒可产生严重神经系统症状,部分患者出现全身皮疹,可有呼吸道刺激症状;铍化合物的皮肤损害主要表现为皮炎、铍溃疡和皮肤肉芽肿;铬对皮肤损害较明显;磷早期中毒症状一般为神经系统和消化系统症状等。

  2)有机溶剂中毒

  有机溶剂中毒引起的职业危害问题,目前在全国也是非常突出的。例如生产酚、硝基苯、橡胶、合成纤维、塑料、香料,以及制药、喷漆、印刷、橡胶加工、有机合成等工作常与苯接触,可引起苯中毒;还有甲苯、汽油、四氯化碳、甲醇和正己烷中毒等。

  苯中毒主要影响造血系统及中枢神经系统。甲苯与苯大体相同,但毒性略轻些。汽油主要经呼吸道吸人,急性中毒时,轻者有头痛头晕、无力,呈“汽油醉态”。高浓度吸人还可引起化学性肺炎、肺水肿,严重者出现中毒性脑病等。四氯化碳可经呼吸道、消化道及皮肤吸收,对人毒性极强,误服2~3ml。即可中毒,30~50m1.可致死;吸人较高浓度时,最先出现呼吸道症状,慢性中毒表现为进行性神经衰弱综合征。甲醇可经呼吸道、消化道及皮肤吸收,毒性较强,误服5~10ml。可致中毒,15ml,可致失明,30rnl,可致死,可损害中枢神经系统、心肝肾及导致胰腺炎。正己烷毒性较低,急性中毒主要表现为黏膜刺激及中枢神经的麻醉作用,如头痛、头晕、恶心、无力及肌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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