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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反习惯性违章

作者:张怀斌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05月08日

习惯性违章是电力安全生产的大敌,多年以来它以其顽固的习惯势力,腐蚀着人们的思想,干扰着遵章守纪行为,我们必须下大气力用铁的纪律、铁的手腕、铁的心肠将其消灭。

电力抓安全为什么要以反习惯性违章为切入点呢?在此有力的事实可以证明。华东电网1990-1997年间共计发生触电事故124起,而进一步的分析显示,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监护、验电、接地、防高空坠落等方面措施实施不力,有章不循,习惯性违章。再有,阜阳电力系统在2002年上半年二期农网改造过程中,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市、区)供电局都急着赶进度,阜南、颍上、利辛、颍泉四个县局在6月23日至7月12日不到一个月时间内接连发生4起人身触电事故,致使2人死亡,2人重伤,值得深思的是这四起事故全部是由于习惯性违章造成的。

所谓习惯性违章,就是指把违章当儿戏,已习惯成自然,一时不易改变的违章行为,在施工期间和工作现场有章不循,明知故犯。正因为是违章,又习以为常,其背后就潜伏着随时会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故习惯性违章具有普遍性、反复性和顽固性的特点。进一步剖析违章者的思想根源,其心态主要有四种:一是作业马虎,蛮不在乎的麻痹心理;二是害怕麻烦,光图省事的懒惰心理;三是相信经验,忽视规程的侥幸心理;四是意气行事,逞强好胜的自负心理。有了这四种心态作怪在实际工作中就源生出"六种人":一是干什么不懂什么的糊涂人;二是不按规程办事的违章人;三是危险面前碰运气的侥幸人;四是放松警惕,毫不在乎的麻痹人;五是图省事、怕麻烦的懒惰人;六是发现违章者不愿管的老好人。

那么到底如何采取强有力措施禁绝习惯性违章呢?“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它提醒我们要从加强安全教育入手事前防范,不断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时刻牢记安全责任感和使命感,我们的具体做法应包括:①强化全员安全思想教育,提高员工整体素质;②结合生产实际抓好安全培训,熟悉规程要求;③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化目标分解责任;④强化安全监察工作,充分发挥安全监察网络效力;⑤实行重奖重罚,奖惩分明;⑥着力营造安全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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