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浅议“习惯性违章”的根源及对策

作者:吕福林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05月08日

在电力生产施工中,习惯性违章是安全管理的一大难题。“违章作业等于自杀”、“领导违章指挥等于杀人”,这是人们从血的教训中得出的结论。可见,习惯性违章是引发事故的危险点。

习惯性违章的特点和屡禁不止的原因主要有三:一是主观性违章,主要原因是安全第一的思想不牢固,只讲效益不顾后果,违章指挥;二是故犯性违章,原因是侥幸心理作祟,对习惯性的作业方式和动作感觉良好,习以为常,贪方便,图省事,明知故犯,认为以前没出事,现在也不会出事;三是盲目性违章,主要原因是安全培训教育不够,工作人员对《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不懂或理解不深,混淆了积极主动工作同严格执行规程的关系。

要彻底杜绝习惯性违章,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全方位的保证、监督体系,对习惯性违章采取“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产生违章的根源不清楚不放过,违章者和应受教育的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具体防范措施不放过;把安全生产作为企业获得效益、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础,通过开展全方位经常性扎扎实实的安全教育培训,使干部职工不仅知道按“安规”应该如何做,而且知道不按照“安规”办事会造成什么后果,从而制止盲目无知、冒险蛮干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