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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装置”的安全性评价检查方法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0月16日

    3.3 独立避雷针 独立避雷针是离开建筑物单独装设的,应设置独立的集中接地装置,以加强雷电流散流作用和降低对地电压,且与其它接地网、金属物体间距至少不小于3m。

    严禁在装有避雷针、避雷线的构筑物上架设通讯线、广播线或低压线。利用照明烟塔作独立避雷针支柱时,照明电源线必须采用铅皮电缆或穿入铁管,并将其至少埋入地下15m以上,埋深0.6~0.8m,金属护层或金属管必须接地,方可与配电装置接地网相连或与电源线,低压配电装置相连接。

    独立避雷针不应设在人员通行的地方。

     3.4 雷反击、侧击及跨步电压的防护 防雷装置承受雷击时,其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装置,都会呈现很高的冲击电压,感应电荷,引起火灾或爆炸,也有可能引起人身事故(跨步电压、接触电压触电),有时高层建筑物、构筑物有可能被雷电从侧向击中等均应考虑其防护措施。

    金属物或线路与防雷装置不相连时,与引下线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5m。如果达不到,则应把它们直接连接成等电位体或者与避雷器连接。

    对于有防爆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钢质气罐(壁厚不小于4mm)内外的金属物品,管道、线槽应连接成等电位并接地。

    线路应有防雷电波浸入措施:可采取在进户处装设避雷器,过电压保护器具等或将其金属护物理地长度不小于15m等办法。所有防雷装置及其接地装置与道路或建筑物的出入口等距离应大于3m,当于小3m时,应采取均压措施或铺设卵石,沥青地面(50~80mm厚沥青层,其宽度超过接地装置2m),并有防止跨步电压触电的安全色标作警示。

     3.5 预防性检测及资料 对防雷装置应当作为电力设备一样进行预防性试验与检查、检测,保持其良好的保护性能。

     3.5.1定期检测试验 对接地装置、阀型避雷器等每年应在雷雨季节前检测,并有专业检测报告和数据。

     3.5.2经常性检测 对各种防雷装置应按规范标准要求检查整体和器件情况,例如,连接点有无裂纹,引下线上有无闪络或烧损痕迹,腐蚀锈蚀以及与相邻异体的安全距离情况等。

    对于利用原有防雷装置的防护区域,有否新改扩工程的建筑物,构筑物或有新易燃易爆场所,并应重新验算其保护范围。

    有关检测、检查资料,定期检测包括预防性校验,报告完整有效。

      4 计分办法 

     4.1本项目应得分为13分。

    按照防雷装置安全性评价检查表的要求评审:

     4.2对易燃易爆场所及变配电站(所),锅炉房评价时,若有一处不合格,即不高于75分者,此项不计分。

     4.3在满足第一条件的情况下,对企业所辖区域范围的防雷进行评价,按下式计分。

      5 引用标准 

    GB50057-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7450-87《电子设备雷击保护导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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