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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源和事故的关系与定义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0月24日

  1、广义事故和狭义事故的定义

  广义事故的定义(事故与能量、物质和信息的关系):事故是事故的维度在时空嵌套的结果。

  狭义事故的定义(具体事故与危险点的关系):具体事故是危险点在时空嵌套的结果。

  系统的事故状态可以表述为在多维空间瞬间形成的一个几何图形。这个几何图形是满足这个或那个能量、物质和信息条件的点的轨迹。一般来说,这个几何图形如果由n个条件给出,那么这个几何图形就是多维空间中n个维度的点,也就是说,事故形成于n个维度条件在时空的嵌套。

  广义事故之几何图形是抽象的。广义事故是系统中的客观存在。广义事故无时无刻不在系统之中酝酿或者萌生,随着时间的推移,它形成的几率永远不可以被彻底地避免,但它形成的概率又是可以被人们所认识的。

  狭义(具体)事故之几何图形是具象的。狭义事故的几何图形总是“复蹈前辙”和“历历可辨”的,正如人们既常见又熟识的一条直线、一个平面或一个圆柱体一样,正如一幕幕硫化氢中毒群死群伤的相似场景千遍万遍地重复出现在人们面前一样;正如金属钠遇水会燃烧爆炸、钛细粉也能在氮气中燃烧等机理早被人知晓一样。事故统计学证明,工厂发生的具体事故几乎全部是狭义的事故。因此,狭义事故是可以被彻底地避免的事故。

  广义事故的几率不可以被彻底避免的事实,是工厂安全管理对象系统存在的根据;广义事故的概率可以被认识的事实,以及具体事故是完全可以被事先识别、防范、控制和避免的事实,是一切安全管理学科和可靠性技术赖以发展的根据。

  能够认识广义事故的概率,能够事先识别、防范、控制和避免具体的事故,其前提是正确地认识事故的维度。对事故维度的认识应考虑适应两个层面,三个控制的研究,既要适应对广义事故的研究(它属于对管理控制和行为控制的宏观认识的层面),也要适应对具体事故的研究(它属于对技术控制的微观认识的层面)。

  2、用系统的观点看危险源

  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中,把危险源定义为: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此危险源的定义所描述的实际上是一个准事故系统,因此,这里的危险源不能以单个的要素冠名,而只能以事故的名称冠名;而且,这里的危险源只对其要素进行分类。危险源定义中的根源或状态,既涵盖了第一类危险要素,也涵盖了第二类危险要素。

  依据以上分析,危险源既不可以作为危险辨识的最终结果,也不可以作为直接控制的对象。

  3、广义事故的维度

  虽然采用可以被普遍接受和认可的一套共同的维度来辨识广义事故的本质是不可能的或者是不现实的,但是,为了满足管理控制和行为控制的实际需要,为了宏观描述的实际需要,为了学术交流和讨论的实际需要,还是可以提出一些抽象的建议,以形成广义事故的概念。在嵌套安全管理学中,有6个广义事故维度被采用,它们是:

  1)能量和危险物质;

  2)个体和群体的行为失误;

  3)机具、材料和作业现场的结构缺陷;

  4)信息和沟通的噪声;

  5)环境和时空的干扰;

  6)管理决策的失误。

  虽然,广义事故是千差万别的,它的维数在理论上是无穷无尽的,但是,这6个广义维度可以概括它们的全部。故而,可以将一个广义维度看作是广义事故的一个子系统,或称为一个系统要素。于是,也可以认为,广义事故是由6个要素构成的,并且这6个要素又可分为两类,其中的“能量和危险物质”属于第一类危险要素(此类危险要素在被控状态下没有危害);其余的5个要素,即:“个体和群体的行为失误”、“机具、材料和作业现场的结构缺陷”、“信息和沟通的噪声”、“环境和时空的干扰”和“管理决策的失误”属于第二类危险要素(此类危险要素可以造成第一类危险要素的失控状态)。对于广义事故,按照一个系统(system),也就是按照由6个系统要素构成的一组系统要素进行控制(包括管理控制和行为控制),是嵌套安全管理学的重要特征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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