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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项目安全评价报告注意事项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5月17日

重大危险源
应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等规定辨识分析重大危险源。是否确定了重大危险源,对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分析是否全面、准确。
注意:构成重大危险源物质指危险货物品名表为依据。
【注意事项】按照GB18218辨识分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设备设施,并按照40号令要求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进行分级,针对不同级别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采取不同的安全管理措施、技术措施及设施。对安全管理措施、技术措施及设施有规定的文件主要包括国家安全监管总局40号令、41号令,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等。
1.《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
    文件第2、13、24、25、34、37条对重大危险源管理做了规定,其中第13条规定需要注意。
要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定期检查维护,对存在事故隐患和缺陷的,要立即整改;重大危险源涉及的压力、温度、液位、泄漏报警等重要参数的测量要有远传和连续记录,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等重点储罐要设置紧急切断装装置。要按照有关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气防设施和器材,建立稳定可靠的消防系统,设置必要的视频监控系统,但不能以视频监控代替压力、温度、液位、泄漏报警等自动监控措施。
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及其细则浙安监管危化[2012]11号
    41号令第8、11、14、21、25条对重大危险源管理做了规定,其中第21条规定需要注意。
    企业应当符合下列应急管理要求:生产、储存和使用氯气、氨气、光气、硫化氢等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的企业,除符合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外,还应当配备至少两套以上全封闭防化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还应当设立气体防护站(组)。具体设置可参考 SY/T 6772-2009《气体防护站设计规范》等。
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及浙安监管危化〔2012〕145号文
    《暂行规定》共6章、36条,包括总则、辨识与评估、安全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及2个附件。《暂行规定》紧紧围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规范管理,明确提出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评估、备案和核销,登记建档、监测监控体系和安全监督检查等要求,是多年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实践经验总结和提炼。第8、9、13、20、21条需重点关注。
    第八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危险化学品单位可以组织本单位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人员或者聘请有关专家进行安全评估,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估。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单位需要进行安全评价的,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可以与本单位的安全评价一起进行,以安全评价报告代替安全评估报告,也可以单独进行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重大危险源根据其危险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一级为最高级别。
    第九条  重大危险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按照有关标准的规定采用定量风险评价方法进行安全评估,确定个人和社会风险值:(1)构成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且毒性气体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之和大于或等于1的;
    (2)构成一级重大危险源,且爆炸品或液化易燃气体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之和大于或等于1的。
    第十三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根据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生产、使用工艺(方式)或者相关设备、设施等实际情况,按照下列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体系,完善控制措施:
    (1)重大危险源配备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组份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并具备信息远传、连续记录、事故预警、信息存储等功能;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具备紧急停车功能。记录的电子数据的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
    (2)重大危险源的化工生产装置装备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自动化控制系统;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装备紧急停车系统; 
    (3)对重大危险源中的毒性气体、剧毒液体和易燃气体等重点设施,设置紧急切断装置;毒性气体的设施,设置泄漏物紧急处置装置。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SIS);
(4)重大危险源中储存剧毒物质的场所或者设施,设置视频监控系统;
    (5)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必威体育官方网站 标准的规定。
    第二十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依法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并保障其完好和方便使用;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所在地区涉及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对存在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的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配备便携式浓度检测设备、空气呼吸器、化学防护服、堵漏器材等应急器材和设备;涉及剧毒气体的重大危险源,还应当还应当配备两套以上(含本数)气密型化学防护服;
    涉及易燃易爆气体或者易燃液体蒸气的重大危险源,还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设备。
    第二十一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按照下列要求进行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1)对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2)对重大危险源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并及时修订完善。
验收评价报告
工艺技术
项目选址与总图布置
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
建设项目重新审查
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资质
报告附图
    工艺技术
要求有与国内、外同类建设项目水平对比情况的分析内容,政策符合性、合理可行性可以适当分析,不像设立报告那样作为分析重点。
    对于通过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或者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应重点审查项目的主要技术、工艺或者方式和装置、设备、设施是否与通过的设立安全评价报告或者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一致,建设期间是否发生变化,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45号令第15条第3款:主要技术、工艺路线、产品方案或者装置规模发生重大变化的。重新进行设计审查
项目选址与总图布置
建设项目概况要求介绍建设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周边环境及总图布置情况。
对于通过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或者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应重点审查项目的选址及总平面布置是否与通过的设立安全评价报告或者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一致,建设期间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是否发生变化,总平面布置是否合理,厂址周边及总平面布置的安全间距等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要求。
【注意事项】评价报告必须说明项目选址、总图布置与设立安全评价报告或者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是否一致,周边安全距离是否发生变化;变化后的外部安全距离是否符合条例、规章、标准规范的要求。
45号令第15条第1、2款规定重新审查的情况:建设项目周边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变更建设地址。要重新进行审查。
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
建设项目概况要求试生产前要取得试生产方案备案许可及文件;安全生产条件分析要求描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试生产(使用)前的调试情况的调查、分析内容。
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要求审查3项内容:
①是否取得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证明,是否超过规定的试生产(使用)期限。
②是否对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情况进行考核、总结,总结内容是否符合省的相关规定。
    ③试生产(使用)情况是否安全稳定,试生产(使用)过程中发现的设计缺陷和事故隐患是否整改完成。
【注意事项】评价报告应有以下相关内容:
    ①是否超过规定的试生产(使用)期限;
    ②试生产(使用)情况考核总结;
    ③试生产(使用)过程中发现的设计缺陷和事故隐患情况。 
项目重新审查
    项目验收前,评价人员要仔细甄别。
设立重新审查
45号令第十五条  已经通过安全条件审查的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并申请审查:
    (1)建设项目周边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
    (2)变更建设地址的;
(3)主要技术、工艺路线、产品方案或者装置规模发生重大变化的;
(4)建设项目在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期限届满后需要开工建设的。
设计重新审查
    45号令第二十一条  已经审查通过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原审查部门申请建设项目
安全设施变更设计的审查:
   (1)改变安全设施设计且可能降低安全性能的;
   (2)在施工期间重新设计的。
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资质
项目概况要求说明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资质符合情况。
竣工验收预审查第一条要求审查设计、施工、监理(实行监理的项目)等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
【注意事项】45号令中,施工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均为竣工验收不通过的情况之一,评价过程中要引起特别注意。
同时,《审查要点》要求检查设计、施工、监理(实行监理的项目)承担的工作范围是否涵盖建设项目的全部内容 ,各单位承担工程范围是否超过其资质范围。
报告附图
要求附图为具备设计资质单位出具的总图和工艺流程(简)图(施工或竣工图)。
 “结论及建议”要求检查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依据的图纸是否为竣工图或施工图(详细设计)。
【注意事项】根据项目审查要求,危化品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均要求为竣工图或加盖竣工章的施工图。
《石油化工工程建设交工技术文件规定》(SH3503 -2007)第6.1.2条  建设工程项目交工技术文件的编制、审核、汇编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计单位负责竣工图的编制;
    (2)施工各单位负责合同范围施工部分的交工技术文件的编制;
    (3)检测单位负责合同范围内或委托范围内无损检测报告和其他检验试验报告的编制;
    (4)材料、设备采购单位负责合同范围内材料、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汇编;
    (5)实行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由工程总承包单位审核、汇编各承包单位提交的交工技术文件;
    (6)监理单位负责交工技术文件审核。
第6.2.8条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图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按图施工无变动的,可用原详细工程设计文件作为竣工图;
    (2)在施工中发生过设计变更的应按最终修改状况绘制竣工图;
    (3)竣工图完成后应加盖竣工图章,用章位置宜在图纸标题栏上方空白处,并由监理单位会签。
现状评价报告
格式说明
注意事项 
  
    格式说明
由于《安全现状评价导则》(安监管规划字[2004]36号)已经作废,AQ标准中没有现状评价导则;关于危化品项目现状评价报告建议融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试行)》、《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等规章、标准的要求,并参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要求增加《细则》中第7.4.3条安全生产条件分析的内容,使得报告格式整体更趋近于《验收评价报告》。
由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涉及到3年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问题,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应增加《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局令第41号)的内容。
    注意事项
    报告中应有“两重点一重大”的相关评价要求 。
    一是选址布局、规划的要求。《实施办法》要求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规划和布局;新设立企业建在地方人民政府规划的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区域内。同时,要求企业总体布局符合《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标准规范的要求。
二是设计、工艺和安全设施的要求。《实施办法》要求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需经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制造和施工建设;涉及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由具有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化工石化专业甲级设计资质的化工石化设计单位设计。
注:但后面出具的是安监总管三[2013]76号只要求大型建设项目甲级资质,浙安监管危化[2013]135号也转发此文。
   《实施办法》首次明确规定,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必须在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的基础上逐步放大到工业化生产;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必须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
    《实施办法》要求,涉及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装设自动化控制系统;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大型化工装置装设紧急停车系统;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化学品场所装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泄漏报警联锁等安全设施.
    三是制度和人员要求。针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或流于形式的情况,《办法》规定,企业应当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每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与职务、岗位相匹配。《办法》还对企业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了细化,要求企业建立完善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班制度、变更管理制度、承包商管理制度等19项主要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办法》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betway必威官方网站 和管理能力,取得安全资格证书。针对企业从业人员专业betway必威官方网站 水平不能满足安全生产实际需要的情况,《办法》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或安全工程)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备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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