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表
依据GB50187-93 《工厂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SJ30002-92《电子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GB4387-94《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版)、GB50074-2002《石油库设计规范》、GB2894-1996《安全标志》、GB16179-19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等相关法规、标准及现场状况编制总平面布置及常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检查表,检查项目及内容见表5.1.2-1。
表5.1.2-1 总平面布置安全检查表
序号 |
检查项目及内容 |
依据法规 |
检查结果 |
备注 |
1 |
厂址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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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厂址选择在全面考察,其自然和社会环境应优先选在工程地质、水文、气象条件符合安全卫生要求,交通便利,协作方便,环境较为清洁的地区。 |
SJ30002-92 2.2.2 |
√ |
符合要求。 |
1.2 |
厂址应位于生活区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避免建在已建工厂烟囱主导风向的下风侧。 |
2.2.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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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厂址应具有满足生产、生活及发展规划所需要电源和给排水条件。 |
GB50187-93 2.0.5 |
√ |
满足要求 |
1.4 |
厂址应与交通线路、车站、港口顺捷合理联接,厂所区尽量靠近公路干道。 |
GB50187-93 2.0.4 |
√ |
交通便利。 |
1.5 |
地震断层和设防烈度低于九度地震区。 |
GB50187-93 2.0.11 |
√ |
七度设防。 |
2 |
总平面布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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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厂区应根据生产、工艺特点按功能分区布置。一般可分为厂前区、主要生产区、辅助生产区、仓库区和动力区。 |
SJ30002-92 2.3.2 |
√ |
按功能分为办公区、生产区、公用工程区、预留区。 |
2.2 |
由厂部办公楼、多层厂房、厂区主入口等组成的厂前区,宜置于厂区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
SJ30002-92 2.3.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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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布局应满足生产加工过程流程。 |
GB50187-93 2.0.11 |
√ |
流程顺畅。 |
2.4 |
要求洁净的生产设施应布置在大气含尘浓度低、环境清洁地段。洁净厂房的布置应符合“洁净厂房设计规范”的规定。 |
GB50187-93 4.2.2 |
√ |
符合要求。 |
2.5 |
变配电站宜位于负荷中心,或靠近主要用户。不受粉尘、水雾、腐蚀性气体影响。对于大容量的总降压站,尚应在其周围加设围墙。 |
SJ30002-92 2.3.15 GB50187-93 3.4.4 |
√ |
总降变设在厂区西南角。各10kW变电站靠近负荷中心。 |
2.6 |
空压站应位于空气洁净地段,避免靠近散发爆炸性、腐蚀性和有害气体的粉尘等场所。 |
GB50187-93 4.3.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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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锅炉房宜布置在厂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
GB50187-93 4.3.7 SJ30002-92 2.3.1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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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污水处理站应布置在厂区边缘地带,位于厂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应靠近污染源,远离水源构筑物及空调空气入口,四周留有必要的卫生防护距离。 |
SJ30002-92 2.3.16 GB50187-93 3.4.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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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火灾危险性属于甲、乙、丙类液体燃料罐区的布置,应远离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 与耐火等级为2、3级厂房距离分别为20m、25m,与厂内主干道距离15m,与次干道距离10m。 |
GB50187-93 4.6.5 GB50074-2002 4.0.8 |
∽ |
油罐区距锅炉房西侧外墙15.2m,距厂内道路6m。 |
2.10 |
化学危险品库,应布置在厂区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及边缘地区,应远离火源,并符合国家现行有关防火规范的规定,防火间距不应少于30m。 |
SJ30002-92 2.3.12 |
√ |
基本符合有关规定。 |
2.11 |
工厂主要建筑物宜呈南北向布置,建筑物的方位应保证室内有良好的朝向、采光和自然通风条件。 |
SJ30002-92 2.3.3 GB50187-93 2.0.1 |
√ |
条件良好。 |
2.12 |
厂区出入口数量不宜少于2个。人流出入口与货流出入口分开设置。 |
GB50187-93 4.7.4 |
√ |
三个出入口,人、物分流。 |
2.13 |
厂区应进行绿化,应在道路及围墙沿线植树,空地上种植灌木,乔木和草皮,厂前区布置花坛,水池以及厂标、雕型等建筑小品。 |
SJ30002-92 2.3.2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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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厂区道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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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运输线路,满足生产要求,物流顺畅,线路短捷,人流、货流组织合理。 |
GB50187-93 4.1.8 |
√ |
人流、货流组织合理。 |
3.2 |
道路与主要建筑物轴线平行或垂直,主要生产厂、仓库区、动力区的道路应呈环形布置。厂区尽头端式道路应有足够的消防车回转场地。 |
SJ30002-92 2.3.17 GB50187-93 5.3.1 |
√ |
呈环形布置。有回转场地。 |
3.3 |
厂区主干线双向行驶路宽≥5m,单向行驶路宽≥3.5m;并有单向行驶标记,且能形成环形通道;人行道>0.75m;沿主干线人行道1.5m。 |
GB50187-93 5.3.5 5.3.6 |
√ |
厂区道路21m、15m、12m、7m。有人行道。 |
3.4 |
职工上下班时间内,人流密集的出入口和路段,应停止行驶货运和机动车辆。 |
GB4387-94 5.1.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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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易燃易爆区、储存库区将道路划分为限制车辆通行或禁止车辆通行的路段,并设标志。 |
GB4387-94 5.1.4 |
× |
油罐区、化学品库道路未划分限行路段。无标志。 |
3.6 |
厂区道路在弯道交叉路口的横净距范围内,不得有妨碍驾驶员视线的障碍物。 |
GB4387-94 5.1.1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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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厂区道路应设置交通标志。 |
GB4387-94 5.1.3 |
× |
无交通标志。 |
3.8 |
路面平整、路基稳固、边坡整齐、排水良好。 |
GB4387-94 5.1.1 |
√ |
良好。 |
3.9 |
有完好的照明设施。 |
GB4387-94 5.1.1 |
√ |
完好。 |
4 |
常规安全防护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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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架空平台、走道、钢梯应符合国家现行《固定式工业平台、工业防护栏杆、钢直梯、钢斜梯》等标准的规定。凡采用直梯的场所,应采取防护措施,相邻两层的直梯宜错开设置。 |
SJ30002-92 2.6.7 2.6.8 |
√ |
厂区平台、钢梯基本符合要求。 |
4.2 |
厂区各种井、沟应有盖板。 |
SJ30002-92 2.6.10 |
√ |
有盖板。 |
4.3 |
道路上部管架和栈桥等障碍物,在干道上的净高不得小于5m。 |
SJ30002-92 2.3.1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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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凡容易发生事故危及安全的场所,应设置安全标志。必要处尚应设置声光、色或声光结合的紧急警告信号。 |
SJ30002-92 2.9.1 |
∽ |
安全标志不齐全,不醒目。 |
4.5 |
各种输送气体、液体及其它物料的管道,均应按国家及电子工业有关规定涂色。 |
SJ30002-92 2.9.2 |
× |
未按规定涂色。 |
4.6 |
厂房、动力站房的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应设置明显的标志。 |
SJ30002-92 2.9.3 |
∽ |
不齐全。 |
4.7 |
安全标志的涂色,应符合国家现行《安全标志》及《安全色》标准的规定。 |
SJ30002-92 2.9.4 |
∽ |
不规范。 |
综合评价分析
1、 危险危害辨识
1) 厂区建(构)筑物如间距小,道路狭窄,路面不平整、不畅通,若人流、物流不能有效分流,车辆无回车场地或车辆刹车、音响、灯光等出现问题,易引发车辆伤害事故。
2) 厂区内丙烷站、化学品库(室),油罐区、110KV变电站等易燃、易爆、易中毒,及要害部位无安全标志,无限行、禁行等交通标志。易造成误入及违章等,引发中毒、燃爆、触电等伤害。
3) 厂区内若坑、孔、井及走台、平台无防护围栏或盖板,直梯、斜梯不符合有关规定都可引发碰、磕、摔伤和坠落伤害。
4) 厂区内若道路无路标无交通标志,过路工业管路无限高标志,可造成各种车辆随意超速,任其闯越工业管路架设较低区域,易造成车辆交通事故或设备损害事故。
2、 问题与建议
厂区总平面布置根据生产、工艺特点按功能分区布置,能够满足生产加工过程流程要求,建(构)筑物安全距离基本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厂区道路与主要建筑物轴线平行或垂直,主要生产区、库区、动力区的道路呈环形布置,能满足消防车畅通和回转的要求,厂区各种井、沟有盖板、平台、走台、钢梯基本符合有关标准要求。但仍有一些问题应引起注意。需采取相应措施以消除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隐患。
1) 油罐区与锅炉房和厂区道路的间距未达到GB50074《石油库设计规范》的要求。应按油罐区评价单元的建议完善其防火防爆措施并控制储油量。
2) 凡容易发生事故危及安全的场所,安全出入口,应设置齐全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标志的涂色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安全标志》及《安全色》标准的规定。
3) 厂区工业管路应按GB7231-87《工业管路的基本识别色和识别符号》规定,基本识别色应涂刷在管路全长上或在管路上涂刷宽150mm的 色环或在管路上用基本识别色胶带缠绕宽150mm的色环。
基本识别色色环应涂刷在所有管路交叉、阀门和穿孔西侧等的管路上以及其他需要识别的部位。在管路上用识别符号标识管内流体性质、名称和流向。
4)厂区道路应设置显示道路名称、方向、车辆限速的交通标志。在易燃易爆的生产区域应根据需要可将部分道路划分出限制或禁止车辆通行的路段,并设置标志。
评价结论
厂区总平面布置综合考虑有利生产,方便工作的要求,各建(构)筑物按功能分区,生产工艺流程短捷便利,整体布局合理、厂区道路呈环形布置,消防通道畅通、照明完好,人、物分流,并为企业发展留有余地和空间,基本符合GB50187《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的要求,只要按照检查表和建议的内容给予补充完善,可为实现安全生产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