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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与班主任签订的学生营养餐安全目标责任书

  
评论: 更新日期:2024年04月30日

为了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夯实学生食用环节安全管理责任,确保“营养改善计划”在我校顺利实施,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班主任安全管理职责:

1、教育学生注意营养餐期间上、下楼安全。

2、教育学生不随便购买零食,不食用变质、过期或包装袋膨胀的食品。

3、教育学生养成勤俭节约和良好的卫生习惯,食用前洗手,食用后将不能食用的剩下食品放于垃圾桶中。

4、教育学生不得将学校供应的营养餐食品带回家。

5、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自我保护意识,拒绝食用有异味、霉变饭菜,就餐后如有头晕、恶心或呕吐等异常现象,立即报告班主任老师。

6、全面做好营养餐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不出现任何安全问题。

7、学校供应的汤类食物,班主任亲自为学生分盛,并教育学生在食用汤类食物时小心谨慎,以防烫伤自己或他人。

8、学生食用结束后,指导学生做好保洁工作。凡因班主任监督不力,不认真履行上述职责,出现不安全事故的,责任自负。

(二)本责任书纳入年终期末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如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三)本目标责任书书一式三份,营养餐管理员、班主任各执一份,校办室留存一份。

(四)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      年    月到      年    月止。

学校公章             学校负责人(签字):

营养餐管理员(签字):              班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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