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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见下大雪,上下班路上不慎摔伤能算工伤吗?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9月03日

如果上下班路上因道路结冰摔伤,可以认定为工伤吗?对于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要具体分析。

记者翻阅《工伤保险条例》发现,关于工伤该条例是这样认定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该条例同时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那么,问题来了,职工上班路上如果不小心滑倒,出现类似骨折等伤病,能认定为工伤吗?对此,劳动法专家周斌解读说,如果职工是在上下班途中,因道路结冰滑倒摔伤,必需是受到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且是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才能认定为工伤。如果仅仅是自己在上下班途中走路不小心滑倒摔伤,则未必可以认定为工伤。

职工在单位里不慎滑倒骨折,能否认定工伤?周斌说,在此种情形下,只有以下情况才能符合工伤标准: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滑倒摔伤;或是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时滑倒摔伤。他同时指出,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滑倒摔伤的,即使未有交通事故,也有可能认定为工伤。

值得注意的是,职工中午在食堂用餐,如果不慎摔倒也可能认定为工伤。专家表示,因为食堂是公司能够进行有效管理的区域,属于工作场所的合理延伸。如果是中午外出用餐,不慎滑倒造成身体伤害,能否构成工伤则需要具体分析:如果是单位外包或指定的就餐地点,也系公司能够进行有效管理的区域,一般同样属于工作场所的合理延伸,职工受到意外伤害,还能认定为工伤。如果是职工自己选择的就餐地点,一般就不属于工作场所的合理延伸了,职工受到意外伤害,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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