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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被共享单车撞伤,算工伤吗?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9月10日

菲菲在某文化传媒公司上班,前不久她在上班途中被一闯红灯的共享单车撞倒造成骨折,随即与单位联系欲作工伤认定。单位告知自行车不属于机动车,所以不在认定工伤的范围。问:菲菲单位的说法是否正确?

A.正确 B.不正确

答案:B 不正确

答案解析

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指的交通事故不限定机动车或非机动车。所以,菲菲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单位说法是不正确的。

另外,对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的事故,单位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单位所在地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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