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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摔倒受伤能算工伤吗?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9月10日

在劳动合同法和工伤保险管理条例中,很明确的表示:上下班期间的路上非个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应当认定为工伤。

这句话包含了这么几个主要意思:1、非个人主要责任2、属于交通事故3、遵守上下班的时间,4、且在上下班的合理路线上,

有几个还是很好区分的,那就是谁的主要责任,这个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的认定书确认,这个有很明确法律依据和标准的。

其次上下班期间,这个也很好认定,那就是正常的上下班时间,迟到早退都会收到严重影响,尤其是上班时间还在外游荡的职员,不仅浪费的公司的钱,还增加了公司的管理成本。

上下班的合理路线上,这个也是很好解决的,那就是看出发地点和目的地是否在合理路线上即可。

关键有一点之前全部没有说到,那就是假如在路上自己摔倒了或者和非机动车相撞呢,这个能否认定为工伤呢?

根据工伤保险管理条例第14条第六项规定,目前上下班途中收到的伤害只限定于机动车事故伤害,假如没有机动车造成的伤害,就不应当认定为工伤。

国家这样做是有原因的。机动车造成的伤害往往比非机动车大,机动车也比非机动车更复杂,更难以控制,需要配合的要术更多。而非机动车或步行照成的伤害那往往就小很多,作为受害方往往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来避免。同时像步行摔跤,很大一部分原因是需要个人注意安全,而不是工伤保险包干。成年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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