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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因工作受伤的情况,未必是工伤!

  
评论: 更新日期:2020年11月02日

案例一:

张某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感觉身体不适,无法继续工作,就向领导请假回家休息,领导批准张某的请假申请后,张某就离开了公司回家休息,结果等到第二天家里人发现张某似乎没有气息了,立马送往医院抢救,结果张某抢救无效死亡。张某的家人在申请工伤时,当地的相关部门并不认定张某是工亡,这让张某的家人觉得认定结果有误,多番上述,但得到的结果依旧不变。

我国对工亡认定标准: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亡。在认定是否是工亡的,有四个要点:工作时间、工作岗位、情况紧急、直接去医院急救并在48小时内死亡。这四个要点并不能分开来看,而是要同时满足。像张某这样感到不适并未送往医院而是回家休息的,并不满足直接送往医院急救的,不能视为工伤。

案例二:

小吴是一家公司的销售人员,每次谈生意不可避免要陪领导喝酒。最近小吴公司谈了一笔大生意,自己公司要请合作方吃饭,小吴的领导就带着小吴去陪合作方吃饭,吃饭过程中,小吴喝了很多酒,在结束聚餐后,小吴刚送走客户,就开始呕吐不止,并晕倒,小吴的领导见状立马将小吴送到附近的医院抢救,最终小吴没有挺过来。小吴的家人悲痛不已,小吴的领导也十分愧疚,主动帮小吴的家人联系律师,申请工亡工伤。

结果却让小吴的领导大吃一惊,律师跟他们解释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而小吴这样的情况,就属于醉酒,并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所以大家在工作的时候,不要过度饮酒,即使是工作需要,也要适量,不要硬撑,因醉酒发生意外的即使是在工作时间,因为工作的原因都不能被认定为工伤,受到伤害的只能是你自己的身体。

案例三:

下面这种情况是通过两个相似案例的对比来给大家讲解工伤认定上的误区。小蒋最近很久没有回家了,准备下班以后去父母家看看,顺便蹭饭。小蒋在回父母家的路上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小蒋也因此住院,小蒋的用人单位申请了工人认定,认定小蒋此次事故为工伤,用人单位将承担部分医疗费用。

相似的事情发生在小张身上,小张下班后和同事约好去他家吃饭,结果在去同事家路上就发生了交通事故,小张的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后,结果认定小张这次事故并不能被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用承担医疗费用,医疗费用由小张自己承担。

相似的案件中,一个可以被认定为工伤,一个却不能。

首先让我们回忆一下: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认定为工伤。上述事故中,都是非本人的主要责任,小蒋能被认定为工伤是因为,他去父母家的路上可以被认定为上下班途中,而小张的则不能,关于上下班途中,一般认为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可被认为是上下班途中其余则不可以,所以小张的并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由此可见,在上班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未必是工伤,工伤的认定标准十分严格,出门在外工作的劳动者要多了解相关的法律betway必威官方网站 ,才能更好地保障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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