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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日期:2008年10月05日

河南省电信公司安全生产隐患管理暂行规定

发 文 号:豫电信[2001]337号
发布单位:豫电信[2001]337号


中国电信集团河南省电信公司文件
豫电信[2001]337号
关于印发《河南省电信公司安全生产隐患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市电信分公司,省公司直属各单位:
《河南省电信公司安全生产隐患管理暂行规定》业经2001年7月20日省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并将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反馈省公司人力资源部。
二○○一年八月十三日
河南省电信公司安全生产隐患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消除电信通信生产中的隐患,改善劳动条件,促进安全生产,实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目的,根据国务院关于抓好隐患整改的指示精神(见国务院国发[1979]100号文)和《中国电信集团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中国电信劳动资[2001]92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河南省电信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隐患是指通信设备、设施、生产环境、生产组织等方面不符合安全卫生规定,以致可能引起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缺陷和问题。
第四条 各单位要建立隐患的登记、检查、整改、消案制度。凡属已经发现而不能消除的均须逐项登记,进行专门检查或技术鉴定,制定整改计划,定负责人、定措施、定经费来源、定完成时限,并组织实施。在隐患被排除前,如需继续生产,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则应停止该项生产作业。
第五条 各单位不能解决的重大隐患,要提出专题报告,说明隐患危险情况、危害范围和危害程度,以及解决方案,连同有关技术资料报省公司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同时抄送省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六条 省公司有关部门对所属单位的重大隐患要认真研究处理,应由下级单位解决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应由省公司帮助解决的,有关部门要分别轻重纳入计划,并保证实施。对涉及面广、整改难度大,牵连其他必威体育官方网站 或部门的带有社会性的隐患,各单位要提出整改意见,报当地政府研究处理。
第七条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隐患整改工作负全面责任;人力资源部门、工会组织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行检查和监督。省公司任命的安全监察员,有权凭工作证进行检查,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或有关人员要随同检查,发现生产隐患时,有权要求采取措施和限期解决。
第八条 实行《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书》(见附件二)制度。通知书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解决的意见和期限。通知书由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填写发出,由存在隐患单位负责人负责处理。通知书要抄报同级人力资源部备案,发出单位要将通知书和执行通知书的有关文件存档备查。
第九条 接到《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单位,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向发出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述理由,要求改变或缓期执行该通知书,但在未接到发出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处理意见前,应按原通知书执行。对没有理由又拒不执行的单位或个人,可以处以一次性罚款,并强制进行整改。
第十条 各单位负责人或有关人员明知存在隐患,不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因而造成伤亡事故的,必须追究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分;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情节恶劣的,要提请检察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一条 凡属接到《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书》经过整改隐患已经解决的,或因生产条件改变原隐患不复存在的单位,应书面报告同级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门复查消案。
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省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安全生产隐患登记表
@B01.htm
2.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书
@B0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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