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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日期:2008年10月05日

河南省电信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发 文 号:豫电信[2001]336号
发布单位:豫电信[2001]336号

中国电信集团河南省电信公司
中国电信集团工会河南省委员会
豫电信[2001]336号
关于印发《河南省电信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条例》的通知
各市电信分公司,省公司直属各单位并同级工会、工委:
《河南省电信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条例》业经2001年7月20日省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反馈省公司人力资源部。
二○○一年八月十三日
河南省电信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条例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迅速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指示精神和《中国电信集团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结合我省电信企业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安全生产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工作,各级领导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对生产和安全工作必须做到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把安全生产渗透到生产管理的各个环节中,维护和保障国家利益,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第三条 企业的每个员工要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敢于同一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作斗争。各生产岗位要密切配合,搞好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四条 本条例适用于河南省电信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第五条 省公司总经理对河南省电信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劳动保护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审定颁发本系统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 把安全生产纳入领导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经常了解本系统劳动安全卫生情况,定期组织研究和听取汇报。并采取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 在安排和审批通信、生产计划时,必须将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纳入计划,审定新的建设项目时,必须遵守和执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规定,并考核完成情况。
(四)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中国电信集团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有计划地安排改造不安全、不卫生和体力劳动繁重的生产作业场所,不断改善企业安全卫生条件。
(五) 明确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机构,设立专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人员,加强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六) 表彰和奖励省公司所属单位及其领导人时,必须考核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状况。
(七) 组织审议需要本级处理的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并作出处理决定。
第六条 省公司副总经理对本职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省公司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对安全工作负技术责任。
(一) 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协助总经理定期对安全工作进行计划、布置、检查、评比和总结。
(二) 组织编制审查本系统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和计划;组织和实施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安全卫生设施与通信建设主体工程的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并考核完成情况。
(三) 组织实施上级颁发的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审定本系统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四) 定期组织本系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定和实施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计划。
(五) 组织本系统安全生产教育和考核,表彰先进,交流经验。
(六) 组织学习、推广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科研成果,开展劳动保护的科研工作。
(七) 组织调查、处理本系统的重大伤亡事故,及时研究分析伤亡事故、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发生原因,组织研究改进措施,并督促执行。
(八) 有权拒绝或暂缓执行上级违反劳动保护政策、法规的生产、施工指令,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七条 市分公司总经理对本地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管好安全生产工作;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对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技术责任。
(一) 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通信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存在问题,制定解决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 制定发布本地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技术规则和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教育、督促所管辖的各级领导、职能机构和全体员工,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并设立专职安全人员,保证其进行安全监察的职能。
(三) 在制定通信生产、基建施工计划,审定技术文件和技术方案时,必须遵守和执行安全规程与卫生标准,组织编制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采取先进技术,加强技术改造,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四) 经常向职工进行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安全betway必威官方网站 、操作技术教育,负责组织对新职工进行上岗前的安全生产教育。
(五) 定期组织并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查处隐患,保证本单位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六) 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和劳动保护经费使用情况;负责执行职工代表大会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决议,处理有关安全生产的提案。
(七) 表彰奖励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先进典型,鼓励支持职工有关安全生产、技术改造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八) 组织事故抢救,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并及时采取预防重复性事故发生的措施。
(九) 有权拒绝或暂缓执行违反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技术规程的生产、基建指令,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八条 县(市)电信局局长对本地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副局长协助局长管好安全生产工作。
(一) 在组织本单位通信生产、基建施工过程中,具体贯彻执行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批示,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分析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 在进行通信生产、施工作业前,必须制定、贯彻安全生产措施和操作规程,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三) 经常向职工进行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betway必威官方网站 、操作技术教育,负责对新职工进行上岗前的安全生产教育。
(四) 经常检查生产场地、通信设备、施工器具和安全设施,组织整顿工作场所,及时排除隐患。遇有不能解决的重大隐患时,要迅速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保证通信畅通,确保通信安全,并及时报告上级。
(五) 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活动情况。
(六) 发生事故时,要立即组织抢救(抢修),直接参加事故调查,做好善后工作,并积极改进措施,防止重复性事故的发生。
(七) 有权拒绝或暂缓执行违反劳动保护法规或安全技术规程的生产、施工指令,并及时报告上级。
第九条 班组长对本班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一) 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模范遵守、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 做好新职工的岗位安全生产教育,指导和督促岗位职工严格执行有关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保护防护用品,表扬先进,制止违章。
(三) 根据生产特点和职工思想等情况,具体布置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定期开展安全活动分析。
(四) 坚持交接班责任制和生产、工作场地安全生产检查责任制,保持生产、工作场地的安全整洁,发现隐患及时处理,遇有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发现危及安全的紧急情况时,要果断采取应急措施或停止工作,并及时报告上级。
(五) 发生工伤事故时,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准确上报,并组织事故分析,向事故调查人员提供准确情况。
(六) 有权拒绝或暂缓执行违反安全技术规程的生产、施工指令,并有权越级报告。
第十条 岗位职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责。
(一) 遵守劳动纪律,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并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二) 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和通信设备、生产、施工器具的安全整洁;不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按照要求佩戴和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三) 努力学习安全生产betway必威官方网站 ,提高安全技术水平,积极参加技术革新和提出合理化建议,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四) 及时反映、处理不安全因素,积极参加事故抢险工作,向事故调查人员如实反映情况。
(五)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上级单位或领导人忽视职工安全健康的错误决定和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或控告。
第十一条 安全工作人员(安全监察员、技术安全员、安全员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本地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 经常深入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检查落实情况。
(二) 向上级领导汇报反映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提出自己的意见和预防措施。
(三) 努力提高安全技术水平,熟悉各种操作规程,并能向违章操作人员做安全示范操作或讲出安全要领;向职工宣传劳动保护政策、法规,贯彻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四) 负责本单位事故的统计、分析、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并提出事故处理意见。
(五) 随时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对上级发布的违犯劳动保护法规的文件或指示有权拒绝执行,并报告上级或越级报告。
第十二条 各级人力资源部门对本职范围内实现安全生产负责,并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
(一) 监督检查本系统、本企业有关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政策、制度和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根据安全生产要求,改善劳动组织,合理调配人员,控制加班加点;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劳逸结合、女工保护和季节性劳动保护工作;在制定和贯彻工资、奖励办法时,要把安全生产列为考核内容。
(二) 经常深入通信生产现场、作业场地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提出整改意见,或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有关单位及时解决不安全、不卫生因素。
(三) 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并检查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和职工对安全规程的熟悉情况。
(四) 组织安全技术教育,做好新职工、岗位职工的安全技术训练和考核发证工作。
(五) 参与审查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及费用计划,做好劳动保护和劳逸结合工作,监督检查劳动保护经费的合理使用,开展有关劳动保护的合理化建议活动;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措施工程完成情况;检查新建、改建、大修工程有关安全的设计,参加工程验收和试机运转工作,发现不符合安全卫生规定的问题有权要求解决,否则有权请主管领导制止施工和投产。
(六) 负责对伤亡事故的登记、统计、分析,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有权对违章人员和事故责任者进行追究和经济处罚,并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第十三条 工会组织的职责如下:
(一) 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 监督企业行政部门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等法规与条例,并向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三) 督促企业行政部门解决职工生产过程中安全和健康方面的问题,参加安全检查和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 参与开展安全生产竞赛和评比工作。
第十四条 各级通信建设、运行维护、生产经营部门对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负技术责任。
(一) 负责编制、审查本系统安全技术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严格工艺纪律。
(二) 在编制设计、施工、工艺方面的技术文件以及试制新产品,采用新技术,改变工艺方法、设备、原材料和操作规程时,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达不到安全卫生规定要求的,必须采取技术措施,使之达到规定的要求。
(三)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标准、制度,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的安全顺利进行。
(四) 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职工的业务技术和安全生产教育的考核。
(五) 负责科研项目试验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鉴定,验收科研、革新成果时,要遵守安全卫生规定。
(六) 配合人力资源部门对通信和生产中的重大工伤事故、重大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 协同有关单位开展劳动保护合理化建议的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第十五条 各级计划、财务、物资供应部门在安排计划和进行财务、供应活动时,对本职范围内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一) 把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纳入本系统、本企业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在组织经济活动分析时,同时分析安全生产情况。
(二) 及时提出劳动保护经费的预算和决算,保证劳动保护措施经费的支出,监督劳动保护经费的正确合理使用,并审查劳保用品的请领与发放。
(三) 按照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负责计划、申请、采购、保管、供应和发放防护用品和改善劳动条件的用料设备。
(四) 负责仓库物资和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和防火工作。
(五) 在编制和下达通信生产财务计划时,应将劳动保护用品经费纳入计划。
第十六条 行政、安全保卫部门对本单位的生活设施和非生产性设备的安全运行,安全操作和安全卫生负责。
(一) 贯彻执行工业卫生法规、食品卫生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编制审查本单位卫生管理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
(二) 做好宿舍、食堂、浴池的卫生管理和安全防火、防寒、防煤气中毒工作,负责保健食品、防暑降温用品、清凉饮料的供应和发放管理工作。
(三) 负责本职范围内的非生产性设备、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 定期对汽车驾驶员、电工、锅炉工进行安全教育,坚持没有准驾证、合格证或操作证不准上岗的规定,并负责定期组织对锅炉的安全检查。
第十七条 各级人力资源部门、工会组织负责监督和检查对本条例的执行。
第十八条 本条例由河南省电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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