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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系统的火灾危险性及防火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10月30日

  一、通风、空调系统的类型

  通风是将未经处理过的室外新鲜空气送入室内,同时排出室内被污染的空气或用来冲淡室内被污染的空气,借以改善空气,以造成安全、卫生条件而进行的换气技术。
  1.通风一般分为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两大类,机械通风一般有下列两种方式:
  ⑴局部通风。
  ⑵全面通风。
  全面排风系统用以排除建筑内某些部位的被污染的空气。全面送风用于危害空气因素不固定或面积较大,用新鲜空气来冲淡有害气体。
  2.按照空调系统的特点,主要分成以下几种形式:
  ⑴单风道集中式空调系统。
  ⑵双风道集中式空调系统。
  ⑶变风量集中式空调系统。
  ⑷风机盘管空调系统。
  ⑸诱导式空调方式。
  ⑹双导管空调方式。
  ⑺各层机组空调系统。

  二、通风、空调系统的火灾危险性

  1.穿越楼板的竖直风管是火灾向上蔓延的主要途径之一。
  2.排出有火灾爆炸危险物质,如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容易引起爆炸事故。
  3.由于排风机与电机不配套引起火灾爆炸事故时有发生。
  4.某些建筑使用塑料风管,燃烧蔓延快,产生大量有毒气体,危害大。
  5.某些建筑的通风、空调系统采用可燃泡沫塑料做风管保温材料,发生火灾燃烧快,浓烟多且有毒。
  6.风管大多隐藏在吊顶和夹层内,起火不易扑救,往往造成大灾。

  三、通风、空调系统的防火措施

  (一)对于多层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
  1.空气中含有容易起火或爆炸危险物质的房间,其送、排风应采用防爆型的通风设备。送风机如设在单独隔开的通风机房内且送风干管上设有止回阀,可采用普通型通风设备。
  2.排除有燃烧和爆炸危险粉尘的空气,在进入排风机前应进行净化。对于空气中含有容易爆炸的铝、镁等粉尘,应采用不产生火花的除尘器;如粉尘与水接触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不应采用湿式除尘器;
  3.有爆炸危险粉尘的排风机、除尘器,宜分组布置,并应与其他一般风机除尘器分开设置。
  4.净化有爆炸危险粉尘的干式除尘器和过滤器,宜布置在生产厂房之外的独立建筑内,且与所属厂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米。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干式除尘器和过滤器,可布置在生产厂房的单独房间内:
  ⑴有连续清灰设备。
  ⑵风量不超过15000m3/h、且集尘斗的储尘量小于60kg的定期清灰的除尘器和过滤器。
  5.有爆炸危险的粉尘、过滤器、管道,均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设置泄压装置。净化有爆炸危险的粉尘的干式除尘器和过滤器,应布置在系统的负压段上。
  6.排除、输送有燃烧爆炸危险的气体、蒸汽和粉尘的排风系统,应设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其排风设备不应布置在建筑物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内。
  7.甲、乙、丙类生产厂房的送、排风道宜分层设置,但进入生产厂房的水平或垂直送风管设有防火阀时,各层的水平或垂直送风管可合用一个送风系统。
  8.排除和输送温度超过80℃的空气或其他气体以及容易起火的碎屑的管道与燃烧或难燃烧构件之间的填塞物,应用不燃烧的隔热材料。
  9.下列情况之一的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送、回风管应设防火阀:
  ⑴送、回风总管穿过机房的隔墙和楼板处;
  ⑵通过贵重设备或火灾危险性大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的送、回风管道;
  ⑶多层建筑和高层工业建筑的每层送、回风水平风管与垂直总管交接处的水平管段上。
  多层建筑和高层工业建筑各层的每个防火分区,当其通风、空调系统均系独立设置时,则被保护防火分区内的送、回风水平风管与总管的交接处可不设防火阀。
  10.防火阀的易熔片或其他感温、感烟等控制设备一经作用,应能顺气流方向自行严密关闭,并应设有单独支吊架等防止风管变形而影响关闭的措施。
  易熔片及其他感温元件应装在容易感温的部位,其作用温度应较通风系统在正常工作时最高温度约高25℃,一般可采用72℃。
  11.通风、空调系统的风管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制作,但接触腐蚀性介质的风管和柔性接头,可采用难燃烧材料制作。
  公共建筑的厨房、浴室、厕所的机械或自然垂直排风管道,应设有防止回流设施。
  12.风管和设备的保温材料、消声材料及其粘结剂,应采用不燃烧材料或难燃烧材料。
  风管内设有电加热器时,电加热器的开关与通风机开关连锁控制,电加热器前后各80Cm范围内的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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