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应尽早颁布职业噪声暴露标准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10月08日
噪声按产生的场所划分,可分为环境噪声和职业噪声。

环境噪声直接影响人们的休息、睡眠和工作,因影响面大,已受到党和国家及各级政府部门的重视,并采取了许多相应的行政和技术措施,在资金方面也作了较大的投入。1996年国家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使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更加有法可依。

相比这下,职业噪声对人们的严重危害,却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我国有几千万人在超过国际标准值(每天工作8小时,噪声不超过85~90dB)的噪声环境下工作,不同程度受到噪声的危害,导致听力损害、心血管疾病,以及其它多种疾病。

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我国至今没有正式颁发工作场所噪声暴露标准,以及有关听力保护法规,使得噪声危害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不以为然,不去采取措施降低噪声危害,保障职工身心健康。也使得各级劳动执法监督机关无法对此进行监督。所以,制定并发布听力保护及控制工作场所噪声暴露的有关法规已刻不容缓。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