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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内容和要求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4月14日


    4.季节性气侯特点施工注意事项
    (1) 暴雨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2) 高层建筑、烟囱、水塔的脚手架及易燃、易爆、仓库和塔吊、打桩机等机械应设临时避雷装置,对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
    (3) 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
    (4) 夏季作业,应调整作息时间。从事高温工作的场所,应加强通风和降温措施。
    (5)冬季施工使用煤炭取暖时,应符合防火要求和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有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的措施。

    七、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2m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3.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5.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6.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把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八、十项安全技术措施
    1.按规定使用安全“三宝”;
    2.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
    3.塔吊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4.架设电线线路必须符合当地电业局的规定,电气设备必须全部接零接地;
    5.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要设置漏电掉闸装置;
    6.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7.各种缆风绳及其设置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8.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必须有防护设施;
    9.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靴;
    10.施工现场的悬崖、陡坎等危险地区应设警戒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九、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
    1.起重臂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时不准吊。
    2.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3.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4.多孔板、积灰斗、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模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不准双拼吊。
    5.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木砖、预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
    6.楼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7.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
    8.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3m,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
    9.六级以上强风区不准吊。
    10.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不准吊。

    十、气割、电焊“十不烧”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 ,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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