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地面生产单位检维修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7月14日

        4.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所有参加检维修的电工、电气焊工、起重工、车辆司机等特种作业,根据其工种要求内容进行专业培训,完成特种作业人员发证、换证等工作。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5.管理人员培训。管理人员是企业安全生产主要组织者,是企业两个文明建设的具体实施者。要定期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6.检维修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必须根据公司所有地面生产设备的种类,制定相应的针对专业检维修人员的培训教材,培训计划,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对有关的生产作业人员,有可能实施或参与实施的检维修项目,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
        7.检维修施工(作业)培训,必须根据公司所有地面生产设备的种类,制定相应的针对每种设备的和每种检维修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检维修前,必须对参加检维修作业的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并在培训记录本上签字。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
        7.1检维修作业必须遵守的有关检维修安全规章制度。
        7.2检维修作业项目、任务、方案、措施及应急预案。
        7.3检维修作业现场和检维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措施,需要安全检查确认的具体内容等。
        7.4对参加重要关键部位或有特殊技术要求的工作人员,还要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并经体验合格后方可参加施工作业。
        8.安全教育培训方式主要有脱产和业余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外委培训要根据培训计划,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切实达到培训效果。
        三、培训期间的日常管理
        1、教学培训期间的日常管理由人力资源科具体负责。
        2、所有参加培训人员,要严格执行人力资源科的教学管理制度,完成培训任务。
        3、对所有参加培训的人员,必须建立健全培训档案。
        4、所聘专兼职教师必须按岗位责任制开展工作,按教学大纲要求认真备课,编写好讲义教材。
        5、为提高安全教育培训质量,对培训实行教考分开制度,考试命题由安监部门负责。
        6、严格责任落实,保证教育培训质量,对安全教育培训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6.1.按不同工种培训要求,必须保证培训时间。
        6.2.培训组织:由人力资源科和送培单位共同组织,培训教师、培训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设定。
        6.3.结业考核、考试命题原则:围绕教学大纲要求和授课内容,结合现场实际认真组织考题,要把理论考试与实际操作考核结合起来,覆盖范围要宽,题量要大,以检验学习培训效果。
        6.4.考试纪律:考试实行一人一桌,严禁交头接耳,严禁携带小抄、书籍,严禁互相抄袭。监考人员要坚持原则,严肃认真,对于违反规定者,不得姑息迁就,试卷判为零分。
        6.5.试卷批阅:阅卷时,参考人员的单位和姓名要密封。杜绝人情分,阅卷一经结束,任何人不得修改。
        6.6.总结:每期培训结束后,安培中心和用工单位要各自写出总结报告,上报公司分管领导。
        四、考核与奖惩
        1、经培训考核不及格者,一律不允许参加检维修作业。
        2、安全教育培训过程中,对考核不及格者进行处罚,并停止工作,进行再培训。再培训期间一律不记出勤,补考仍不及格者,是临时工的予以辞退,是合同制的解除合同。
        3、对外出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安培中心要做好组织工作。对考核不及格者进行处罚。补考不及格者培训期间公司支付的培训费用由个人承担,属临时工的予以辞退,属合同制的解除合同。
        4、对在培训期间被评为优秀学员的、考核成绩较高的学员,给予表彰奖励。
        5、 参加培训人员必须认真学习,遵章守纪,爱护公物。凡损坏公物的要照价赔偿。
       
        硫磺沟煤矿分公司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