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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群众安全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07月11日

  深化煤矿群众安全工作, 正确认识和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是加强矿井安全生产管理,提高职工安全综合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增强职工自保互保能力,强化职工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促进煤矿安全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煤矿企业工会切实维护职工生命安全的重要职责, 进一步探索煤矿群众安全工作,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保证矿井安全健康稳步发展,构建平安和谐矿区具有深远的意义。深化煤矿群众安全工作,切实维护好职工生命安全,是煤矿企业工会目前必须认真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制约煤矿群众安全工作的主要因素

  深化煤矿群众安全工作,加强煤矿安全管理,强化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综合素质,增强职工安全责任意识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途径,是切实维护好职工具体利益的重要措施。目前,从煤矿群众安全工作实际情况看,职工安全意识在逐渐增强, 安全管理在逐步加强,安全责任机制在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处罚手段向安全教育为主、处罚为辅转变,安全基础设施,安全投入力度不断加大,煤矿安全生产逐步好转,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扎实有效,给煤矿生产提供了可靠的安全保障。但是,煤矿群众安全工作管理及职工安全技能培训等方面存在的“九不到位”现象,是制约煤矿群众安全工作的主要因素。

  一是干部职工安全思想认识不到位,认为现在矿井安全好转,生产正常,安全第一的思想有所放松。重效益、轻安全的思想有所抬头,致使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放松,从思想上没有真正摆正安全与生产、效益、稳定的关系,顾了生产, 忽视了安全, 对职工班前安全学习、安全教育流于形式,效果不佳,安全教育措施没有落到实处,形成了只要把生产任务搞上去比啥都强的思想。

  二是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安监部门安全跟踪检查、区队干部跟班检查落实不到位,不能同工人同下同上,出现晚下井早上井现象,对出现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及时,安全隐患隐瞒不报,出了事故互相包庇追查不彻底,有好好人讲情面思想,事故责任划分不明确,处理问题有互相扯皮,对安全事故“四落实”原则没有真正落到实处。

  三是群监员安全监督检查责任落实不到位。由于个别领导干部安全第一思想意识不强,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用行政命令来指挥生产,致使群监员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监督检查作用不能充分发挥,甚至出现对坚持原则的群监员进行打击报复现象。

  四是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不到位。职工安全自保互保意识不强,干安全活,干标准活,干放心活的思想意识没有真正形成。

  五是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落实不到位。出了事故,对安全责任人一查了之,责任落实不到位,达不到吸取教训,教育职工的目的。

  六是反“三违”措施不到位。安监部门对“三违”人员查处力度不够, 整改措施不力,不能严格按章查处,个别干部违章指挥、职工违章作业现象时有发生。

  七是机关科室包区队责任落实不到位。科室包区队工作考核和制约机制不够完善,激励机制不够健全,使科室包区队工作流于形式,效果不明显。

  八是职工安全技能培训措施落实不到位。职工安全培训机构对安全培训工作重视不够,只求效益或数量,不求培训效果,接受培训的单位对培训工作有应付现象,出外培训人员安排不够合理,对出勤正常或关键岗位的职工得不到培训,具体管理部门对参加培训人员,监督不力,只要安排有人来参加培训就行了,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中心,坚持每年对职工进行全员培训,注重发个学习资料,抄抄笔记,试卷答案一发一抄一交就行了,使安全培训工作达不到预期目的和效果。

  九是对井下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四位一体”安全连锁签认制度认识不到位。安全职责落实不到位。

  要改变目前干部职工的安全思想认识问题,提高认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此,深化煤矿群众安全工作,提高职工综合素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常抓不懈,才能确保安全生产,才能从根本上维护好职工的具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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