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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作业人员意外伤亡保险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6月25日

工人是社会主义国家主人,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贯政策。建筑业是从事危险作业的企业,职工意外伤亡事故发生的可能性较大,故特规定下列制度。
1、 对承接的工程要向保险公司办理从事危险作业职工意外伤害保险。
2、 对从事有尘、有毒的操作工人办理个人保险。
3、 凡是不办理保险发生伤害事故责任后果自负。
4、 该制度列入年终目标考核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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