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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监、总监代表安全责任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5月06日

项目总监、总监代表主要承担以下安全监理责任:
(1)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落实项目安全总监责任制,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求承担安全监理责任。
(2)明确各管理岗位、各职能人员的安全监理责任和考核标准,领导并支持安全监理人员的工作。
(3)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组织编写本项目的《项目安全监理方案》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4)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风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5)严格对进入现场施工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严格对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和管理工作,审查安全管理组织结构、项目经理、工长、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的人员数量及安全资格培训上岗情况。
(6)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各种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
(7)审查施工单位的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和电器设备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审查对大型机械设备投入使用前的验收手续。
(8)审查施工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情况。
(9)审查施工单位的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情况。
(10)审查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理,办公区、宿舍、食堂等临时实施的设置以及施工场地、道路、排污、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1)审查对危险源项目如土方开挖、模板工程、起重塔吊、脚手架、拆除和爆破等专项方案及审批情况和需要提供的专家论证、审查的书面资料。
(12)审查总包与建设方、总、分包单位的安全、消防、临时安全协议。
(13)加强安全巡视,及时下发《安全监理通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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