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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巷运输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23年01月25日

一、总则

1、根据本矿运输水平多,环节复杂、点多面广的特定条件,确保运输大动脉的畅通和安全运输,特制定本制度。

2、本规定规定了平巷运输管理的要求和方法。

3、本规定适用于本矿井下各水平大巷运输管理工作。

二、电机车运行管理

1、电机车运行时,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351条规定。

2、电机车的安全行驶区域应遵照《煤矿安全规程》347条规定执行。

3、电车司机必须遵照《煤矿安全规程》348条规定进行操作。启动电机车必须使联接装置缓慢拉紧后,逐档加力,严禁跳档加力和车外开车。电车司机必须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时严格执行调度命令,服从押车工的哨令,不得违令行驶。列车通过风门时,押车工要提前将风门打开,等列车安全通过后,再将风门关好,方准离开,严禁不关风门和用车头抵开风门。

4、主要运输巷道的电机车押车工,必须持有哨子,正常工作时用哨令与司机联系,不得以其它形式代替。

5、电机车必须有专人维护,定期检修,实行年审制。不得使用无合格证或不完好的电机车。同时,要有完好的备用车头,蓄电池电机车的电源装置,必须保持完好,防爆特殊型蓄电池机车,必须保持防爆性能。

6、两列车在主要运输巷道的错车场相会时,应打铃示警,重车先行,然后空车方可缓慢通过,严禁两列车同时行驶。

7、列车必须用规定的联接装置联接好,主要运输巷道严禁电机车前抵后拉(车场除外)或异轨抵车,遇有散车应先联接好,拉到就近车场或采区石门或挂在列车后面(井底车场和采区倒车场除外)。

三、人力运输管理

1、人力推车,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362条规定。

2、人力推车由支巷进入主巷时,应在距主巷5米处停车与调度站联系,未得到调度员同意,严禁进入主巷。

3、主要运输巷道错车场,严禁存放各种车辆,必须保持线路畅通。

4、在能够自行滑动坡度上停放车辆,必须采用可靠的制动器或木楔稳住,严防滑行危及安全。

5、在平巷中,行人必须行走在人行道上,遇到车辆行驶时,应停止在较宽处。在无人行道的巷道中行走,应观前顾后,注意车辆,严禁扒、蹬、跳车。

四、特殊情况运输管理

1、井下用电机车运送爆破材料时,电机车司机和运送人员,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312条规定。

2、因抢险抗灾,处理事故运送人员时,必须用专车,严禁混装、混运。

五、巷道环境管理

1、运输巷道的工程质量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1、22、23条有关规定,环境卫生应保持三无、三齐(即无矸石、无杂物、无泥水,盖板完整齐全,照明齐全,巷标警标齐全),一通一平五条线(即水沟畅通,道床平整,电缆、管路、轨道、照明、水沟盖板齐全一条线)的标准。

2、行驶电机车的主要运输巷道的坡度要严格按照设计要求,不得因动压和人为造成变坡点。

3、主要运输巷道的维修质量,必须遵照《煤矿安全规程》第91条规定执行。

4、因动压等造成巷道损坏,影响车辆通行或安全运输,由调度所牵头,会同生产技术科、质标办、安监处组织运输区、修护二区等有关单位进行现场鉴定,确定处理意见,限期解决。

5、主要运输巷道严禁任意堆放各种物料设备,必要时必须在指定地点堆放整齐,并距轨道0.8m以外。采区石门内堆放物料,在行人一侧应距轨道不小于0.7m,在不行人一侧应距运输电机车、矿车的高度最突出部位不小于0.25m。

6、主要运输巷道应有足够的照明,灯距不得大于30m,井底车场的灯距不得大于10m。

7、巷道中运送的材料、设备,高不得超过轨道面以上1.4m,宽不得超过装载车辆宽度的0.2m。

六、施工防护管理

1、有碍行车安全的施工,施工单位应提前报请矿有关部门批准,     签发施工措施,同时要通知运输调度,对施工区间实行封锁。

2、封锁区间施工时,施工负责人应充分做好各项施工准备,设好施工防护后方准开工,要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任务。如因故不能按时完工或不能按正常速度运行时,应提前通知行车调度员并报矿总值班,要求延长封锁时间或限速运行。

3、对工作量不大,又不危及行车安全的施工,应先征得行车调度员同意,方可利用行车间隔时间进行施工。施工点按规定设好防护信号,施工中施工负责人或指定专人,密切监视两头来车情况,以便及时通知作业人员进行躲避。

4、施工地点的防护:

(1)凡有碍行车的施工地点,均应设置移动停车信号进行防护,未设好防护禁止开工。

(2)施工防护信号的设置与撤除,由施工负责人决定。轨道施工移动停车信号的设置地点,应在施工地点可能来车方向各端40m处,并在不小于60m处设防护员显示停车信号(在站内或其它特殊地点施工,其移动停车信号可设在施工地点的两端,并在不少于20m处设防护员显示停车信号)。

(3)利用行车间隔时间在轨道上施工时,应设施工防护信号,其设置地点应在可能来车方向各端40m处(在站内或其它特殊地点,可设在施工地点),并按上述第3项办理。

5、不符合安全规程要求的水平巷道,必须贯彻行车不行人、作业不行人、作业不行车制度。

6、在运输巷道内进行巷修、机电作业、装卸车、推车等,均应比照上述施工防护办法执行。

七、平巷处理掉道事故措施

1、平巷运输电机车或矿车掉道,押车工必须首先汇报调度站或队值班。

2、井下跟班人员接到调度通知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赶到现场配合处理掉道事故,并由跟班人员现场负责处理。

3、跟班人员到现场后,首先要观察现场的环境卫生及安全状况,     如有安全隐患,应先排除隐患后,再处理掉道事故,防止隐患未排伤人。

4、拿道时人员应选择安全地带站位,严禁人员站在电机车、矸石车两边,以防车歪倒伤人。

5、拿道时人员要把车辆垫好后,立即撤到安全地带,然后押车工才可吹哨子拉车,司机操纵电机车应跟押车工相互配合好,逐渐加力拉车,以防车速过快,矿车歪倒增加拿道时间或损坏设备。

6、掉道事故处理好后,应清理好现场,确认无任何问题后,方可正常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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