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使用毒品安全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2月16日

 1.凡能产生有毒气体和刺激性气体的操作,应在通风柜内进行。

  2.进行有毒物质的试验时,试验中禁止饮食、吸烟,试验后要洗手。

  3.所有使用过的含毒物质的溶液和药品,必须由试验人员进行安全处理,合乎排放标准后,再倒入废液池(不准倒入下水道),然后仔细清洗仪器和工作地地点。

  4.工作人员手、脸、皮肤、有破裂时,不准进行有毒物质操作,尤其是氰化物的操作。

  5.禁止用实验室内的任何容器盛放饮料和其他食物。

  6.取有毒液体,生产污水或其他腐蚀性强烈的液体时,不许用口吸取,只能用抽气管吸取。

  7.剧毒药品必须实行双人双重责任制(存放剧毒物品库必须双人双锁,领用时要经领导或保卫人员签字,使用时必须有两人在场)。严格执行保管、使用、退回制度。

  8.工作完毕,操作者对使用剧毒的器皿和工作场所要彻底清扫和刷洗,未用完的剧毒试剂,必须放置妥当,并贴有明显标志。严禁把试剂带出室外。

  使用强酸、强碱及腐蚀剂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搬运和使用强酸、强碱及溴等腐蚀性药品要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搬运酸、碱前应仔细作下列几项检查

  1)装运器具的强度;

  2)装酸或碱的容器是否封严;

  3)容器的位置固定是否稳;

  4)搬运时,不许一人把容器背在背上。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