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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区安全管理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4月07日

1. 任何人进入氨区必须经过氨区管理人员的许可,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禁止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氨区。
        2. 工作人员进入氨区不能穿有铁钉的鞋。
        3. 进入氨区手机等通讯工具必须关机。
        4. 不得把火机等火种带入氨区,严禁吸烟。
        5. 氨区检修作业需要动火时,必须办理一级动火工作票。
        6. 在氨区进行检修工作或运行操作时,必须使用铜制或铜合金工具。
        7. 严禁机动车辆进入氨区,如必须进入,必须使用阻火器。
        8. 系统运行时不得敲击设备,不准带压修理和紧固法兰盘等。
        9. 氨区应每天手动测定一次空气中的氨气含量,氨气含量不得超过20ppm。
        10. 氨区消防喷淋装置应每月进行喷淋试验,喷淋水源严禁中断,如因检修必须中断水源时,必须报公司安监部,并做好临时防范措施。
        11. 若发生泄漏情况,工作人员应立即进入洗眼间,迅速打开淋浴器。也可根据风向指示,逆风方向逃离,并立即汇报公司安监部和运行单元长及机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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