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源头分类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4月17日

 1、目的
根据危险废物特性和产生量,确保在危险废物收集、贮存的过程中不发生
环境污染事件和安全事故,汇通化工特制定危险废物源头分类制度,涉及
危险废物的车间和部门要严格遵守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汇通化工有限公司的危险废物的源头分类的管理。
3、管理要求
第一条
在进行危险废物收集工作时,一定要采取防泄漏防扩散措施,并让专门从事危险废物管理人员进行。
第二条根据本厂自身情况产生的危险废物是废电解银、活性炭、过滤快、催化剂,特在厂区内设置了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同类废物不同存放,且不同类废物间有明显的间隔。
第三条在危险废物包装容器或储存场所设有危险废物标识牌,标识牌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制定。
第四条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有专业危险废物管理人员看守管理。
本规章制度从2016年8月1日起执行和实施。
 

上一篇: 环境监测制度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