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环卫绿化服务中心车辆管理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21年04月28日

为了加强中心机动车车辆的管理,减少和避免交通安全事故,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结合中心的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1.出车须经中心主任同意并填写派车单,任务完成后需经用车单位或个人签字,方可作为结帐凭据。私人用车,要先预交油料费方能出车。

2.车辆严禁私自出车,一旦发现,对驾驶员进行处罚200元。

3.严禁酒后开车,发生交通安全事故,不论责任大小,均由驾驶员承担责任,单位不承担连代责任。

4.要做好出车前的安全检查工作,保持车辆性能良好,驾驶员个人不得擅自在外修理或购配件材料50元以上维修费要先请示后再修(特殊情况除外),否则不予报销。

5.根据总公司《关于车辆管理规定》,车辆油耗必须与里程数相吻合,不能私自给其他人员油料,车辆停泊在中心院内,车辆严禁外借。

6.驾驶员在工作中有问题和建议应及时向领导反映、说明情况,相互理解,不能因此影响工作。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