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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燃润油管理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23年06月17日

1工作职责

1.1轮机员负责燃油的管理。

1.2轮机员负责润滑油的管理。

1.3轮机长负责燃润油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2工作流程

2.1消耗统计

2.1.1轮机员应在每个月月底将燃油消耗数量进行统计并报轮机长,轮机员应在每个月月底将润滑油消耗数量进行统计并报轮机长。

2.2燃油的加装按须知文件《船舶燃油加驳须知》的规定进行。

2.3系统更换润滑油的管理

2.3.1船舶柴油机(主、付机)的润滑油系统,根据需要送油样进行化验。机务主管根据化验报告确定是否更换润滑油,并通知船舶。

2.3.2润滑油经化验后,部分理化指标有所下降,但还可使用时,应继续使用,使用中除加强送检外,还应按化验报告的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延长润滑油的使用寿命。

2.3.3船舶润滑油补油和系统换油,要防止跑、冒、滴、漏,防止润滑油流入舱底,装油时要用盛油盘接好,装妥后将油污擦干净。

2.3.4各船舶系统换油时,将换下的废润滑油专人负责统一回收到废油柜或废油柜废油桶中,由有关部门统一处理,严防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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