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人员及车辆出入校门登记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24年02月08日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护广大师生在校期间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来学校洽谈、联系业务的人员,必须首先与有关人员电话联系,征得同意后,填写入校登记表才能进入学校,离开学校时必须有被访对象签字凭条方可离开。

2、来学校找学生的人员,学生家长来校只能在课间接待或电话联系,须在警务室登记。

3、休息日节假日,外来人员及学生一律不准入校。本校教职工来校组织学生活动,事先经领导批准、告之警务人员后登记进入学校。

4、来学校探访教职工的人员,须在警务室登记,电话联络被探访人后在警务室会见。

5、校外施工人员、维修人员或送货人员进出校门要查验手续,要求对方出示有效证件,如施工胸卡、施工证明、送货证明等,并做好登记工作。

6、做好车辆进出校园及停放管理。师生员工进出校门,非机动车辆一律推行(校园内严禁骑车)。

7、一般外来人员的车辆一律停放在校外。因施工、送货等其它原因,机动车辆需进校行驶和停放的,要按学校规定时间、路线引导行驶。

8、来校检查工作的上级人员,警务人员要问清其工作单位并报告学校领导确认后,做好登记(有车辆的要登记车牌号)。检查工作车辆入校行驶路线及停放地点按学校通知精神执行。

9、严格物资进出校门手续。物资进出校门,应严格查验出门证,对出入校园携带的物品可疑有必要时进行查验。如手续不符合规定,立即扣留并向有关领导汇报,学校财物必须凭主管领导写的放行条放行。

10、外来人员应服从警务人员的管理,凡无理取闹、寻衅滋事者,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11、正常工作日出校的师生,需凭班主任签条方可放行,并在警务室做好登记。

12、外来人员携带物品要认真检查,严禁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