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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工作和上级部门联络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24年02月08日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以下制度:

1、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年专门聘请所辖警区警长为学校法制辅导员,每学期来校开展安全法制宣传教育讲座。

2、学校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及时了解班级和学生的安全工作情况,要及时地向学校教育处反馈学生安全情况。

3、学校要经常联系辖区政府,定期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还会同交通、消防、卫生、防疫、新闻宣传等部门通力协作、齐抓共管来形成学校安全防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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