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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交通事故的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12月26日

乘坐汽车时的安全防范措施
        乘客乘坐汽车时应注意如下事项:
        ①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和长途汽车,须在站台或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下车后,不要突然从车前车后走出或猛跑穿越马路,防止被来往车辆撞上。
        ②不要在车行道上招呼出租车,以免被疾驰而至的汽车、自行车撞伤。
        ③车辆行进中,不要将身体的任何部分伸到车外,防止被车辆剐撞,或被树木、建筑物剐撞。同时,机动车在行驶中,严禁乘车人扒车和跳车。
        ④乘坐货车时,不要站立,更不可坐在车厢拦板上。因人站在车中,人体重心升高,拦板过低,容易被甩出。
        ⑤乘车人不要同司机攀谈,不应催促司机开快车,或用其他方式妨碍司机正常驾驶。
        ⑥要注意坐法。车子在遇到猛烈的冲击时,人体会向前倾倒,接着反弹向后恢复原位,而脖子也跟着向后用力冲击,因此容易撞到颈椎,导致严重的伤害。如果侧着身体,就能保护脖子。其次,向后恢复原位时身体再向前猛倒,头、脸有撞到前面坐椅靠背的危险。避免的方法是立即伸出一只脚,顶在前面坐椅的背面,并张开手掌,如像拳击手保护头、脸一样。
        ⑦要系好安全带。研究发现,如果乘客没有扣上安全带,座上乘客更危险,而且他本身的重量加上相撞时的冲力,会对自己和其他乘客安全构成极大的威胁。
        专家提示:警惕车内“杀人凶器”
        不少汽车里还暗藏许多“杀机”。例如仪表板上放香水瓶,后座与后窗的小空间上放满雨伞、照相机、书本等杂物。这些杂物虽小,但一旦发生车祸,它们却可能击破乘客的头部。因此,小件的杂物应收在杂物箱里,而大件的杂物或是放在座位下的踏板上,或是收好放在行李箱中。
        乘船时的安全注意事项
        乘客乘船时应注意如下安全事项:
        ①不夹带危险物品上船。
        ②不要乘坐缺乏救护设施、无证经营的小船,也不要冒险乘坐超载的船只或者“三无”船只(没有船名、没有船籍港、没有船舶证书)。
        ③上下船时,必须等船靠稳,待工作人员安置好上下船的跳板后方可行动;上下船不要拥挤,不随意攀爬船杆,不跨越船挡,以免发生意外落水事故。
        ④上船后,要仔细阅读紧急疏散示意图,了解存放救生衣的位置,熟悉穿戴程序和方法,留意观察和识别安全出口处,以便在出现意外时掌握自救主动权。同时按船票所规定的舱位或地点休息和存放行李,行李不要乱放,尤其不能放在阻塞通道和靠近水源的地方。
        ⑤客船航行时不要在船上嬉闹,不要紧靠船边摄影,也不要站在甲板边缘向下看波浪,以防眩晕或失足落水;观景时切莫一窝蜂地拥向船的一侧,以防船体倾斜,发生意外。
        非机动车行驶要注意交通安全
        骑自行车、人力三轮车、电动助力车等非机动车时出行更要注意交通安全,以减少不必要的矛盾和伤害。一般应注意遵守如下交通安全法:
        ①在划分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自行车应在非机动车道行驶。
        ②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机动车在中间行驶,自行车应靠右边行驶。
        ③自行车、三轮车或残疾人专用车的车闸、车铃、反射器必须保持有效。
        ④自行车和三轮车不准安装机械动力装置。
        ⑤未满12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
        ⑥自行车在大中城市市区或交通流量大的道路上载物,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准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准超出车把15厘米,长度前端不准超出车轮,后端不准超出车身30厘米。
        ⑦自行车转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瞭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⑧超越前车时,不准妨碍被超车的行驶。
        ⑨通过陡坡,横穿四条以上机动车道或途中车闸失效时,须下车推行。下车前须伸手上下摆动示意,不准妨碍后面车辆行驶。
        ⑩不准双手离把,攀扶其他车辆或手中持物。
        不准牵引车辆或被其他车辆牵引。
        同朋友骑车上路不要扶身并行,更不可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大中城市市区不准骑车带人,但对于带学龄前儿童,各地都有自己的规定,要按规定执行。
        不准在道路上学骑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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