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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

  
评论: 更新日期:2021年05月01日

1.目的

安全风险抵押金是强化生产安全管理,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的有效手段,对于促进安全生产管理具有很好的推动作用。为不断强化全员安全意识,认真落实各项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规定,不断提高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2.考核期限:每年的元月一日起到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次年元月15日前进行考核兑现。

3.考核内容:宁夏宸宇精细化学品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各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

4.全员风险抵押金金额数额规定

4.1公司各部门、生产车间主任以及主持工作的负责人每人抵押2000元;

4.2公司各部门、生产车间副主任每人抵押1500元;

4.3安环部(安全、消防、环保、设备)主管每人抵押1200元;

4.4生产车间技术员、专工每人抵押1000元;

4.5公司其他员工每人抵押120元。

4.6上述员工发生职务变动时,按照对应职务缴纳风险抵押金。

5.奖励办法

5.1根据各单位年初签署安全目标责任书指标完成情况及各单位安全生产难易程度,相应地从奖励基金中拿出一定的金额给各单位负责人和员工予以奖励(奖励金额=个人所交风险抵押金本金×1.0);

5.2在公司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全公司员工风险抵押金全部扣除

5.2.1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5.2.2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2.3发生重大火灾或爆炸事故。

5.3未完成安全目标责任书任务,或发生其他经公司安委会研究认定不能享受安全奖金的事故的部门、车间所有员工风险抵押金全部扣除;

5.4有以下各项之一者不享受安全生产风险奖励:

5.4.1各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

5.4.2给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人员;

5.4.3其他经公司研究认定不能享受人员。

6.缴纳、退还及发放

6.1入厂员工按照第四条规定缴纳安全抵押金,由人力资源与企管中心开缴款单;员工依据缴款单将安全抵押金交公司财务部,员工缴纳后凭财务部开据的收款收据到安环部备案;

6.2员工离厂时,所在单位安全目标未实现的,安全生产抵押金不退;所在单位实现安全目标的,由安环部签字,财务部退还本金;

6.3年终公司安委会对各单位安全生产进行考核,安环部、行政人资中心和财务中心核对人员无误后发放安全奖金;

6.4安全奖金的发放名单由安环部提供,具体发放条件如下:

6.4.1新进员工工作三个月(含三个月)以上的,年终享受安全奖金;

6.4.2全年累计请假(病假、事假等)三个月以上的不得安全奖;

6.4.3员工调动时,由安环部在调令上签字,不经安环部签字的,年终不享受安全奖金;

6.4.4所在单位发生事故之前新进员工一律参与考核;所在单位发生事故之后新进员工不予奖励但不参与安全奖金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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